德国:收入在一定界线以下强制性社会保险 缴费基数设有封顶线 德国是世界上最早实施社会保障制度的国家,拥有相对发达和完善的医疗保险体系。现行医疗保险体制以法定医疗保险为主、私人医疗保险为辅两大系统组成。根据法律规定,收入在一定界线以下的人有强制性义务,在300多家法定医疗保险公司中选择一家参加保险;而收入超过该标准的人可以自由选择加入法定医疗保险或私人医疗保险。
德国法定医疗保险体系的中心原则是团结互助、社会共济。参加法定医疗保险者保险费由雇员和雇主各付一半,按照一定百分比从工资中扣除。缴费基数设有封顶线和保底线,即超过封顶线的部分不再征缴,工资收入在保底线以下的可免除缴费义务。儿童原则上跟随父母名下,不需要缴纳保险金。
政府每年根据情况对封顶线和保底线的标准进行调整。保险费取决于投保人的经济收入,收入多者多缴,收入少者少缴,无收入者不缴,但投保人享受的医疗服务没有差别。德国大体上实现了全民医保。其中,88%的民众享受疾病基金的保障,8%参加了商业性保险,2%享受公费医疗,只有大约有2%的人没有任何医疗保险。
德国法定医疗保险服务的范围、覆盖的项目和内容非常广泛。法定医疗保险提供的服务主要包括:各种预防保健服务、各种医疗服务、各种药品及辅助用品费用、各种康复性服务等等。保险公司还承担疗养的全部或部分费用,支付最长78周的病休补贴以及就医部分交通费用等。
德国的医疗保险体制曾被德国人引以为骄傲,并为许多国家所效仿。但这套行之有效的保险体制发展到现在却出现了不少问题,主要是过分追求团结互助的宗旨使得健康保险如同吃大锅饭,投保人、医院、药房、保险公司任何一方都没有降低医疗费用的意识,医疗费用年年长,保险费率也年年增。收缴保险费的增长速度赶不上医疗保险费用支出的增长速度,法定医疗保险公司赤字严重。
针对这些情况,德国自04年开始进行大刀阔斧的改革。一是开源节流,增加医疗保险收入,减少支出,将原来的基本免费医疗改为收取部分费用。二是取消一些不应由医疗保险支付的项目,如丧葬费、假牙费、部分眼镜费等。三是成立联邦药品质量与经济性检验中心,从疗效和价格的角度对药品进行检验,向医生提供有效药物清单。此外,改革医疗保险体制结构,引入市场竞争机制,增强透明度,提高医疗服务的效率和质量。
目前,德国医疗保险改革已经初见成效,医疗保险支出不断增长的势头终于得到遏制,找医生看病的人数明显减少,请病假的情况降到历史最低水平。此外,投保人从结构改革中开始获益。各法定医疗保险公司之间的竞争意识增强,纷纷推出向投保人让利的“折扣方案”。
(责任编辑:王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