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加坡:强制执行中央公积金制度 医疗盾牌计划
新加坡的中央公积金制度在社会、医疗、住房、经济等方面显示了其巨大的优越性,它使新加坡在不长的时间内解决了人民“老有所养、病有所医、居者有其屋”的三大难题,又促进了新加坡经济的快速增长。其主要的表现包括:
(一)广泛的覆盖范围
中央公积金计划的福利和服务不仅覆盖积极的工作人口,它还覆盖年轻的和其他不工作的新加坡人。
(二)高积累率
中央公积金计划帮助新加坡人为养老进行积蓄。1999年新加坡的国民积累总值为830亿美元,占国民生产总值的54%。这种情况在世界上的其他国家是很少见的!
(三)很高的住房拥有率
住房上的自由政策帮助许多新加坡人利用他们的中央公积金积蓄支付他们的住房费用。政府发动的住房所有计划使得86%的人口能够居住在公房中,并且他们中的91%拥有所住房屋的所有权。
(四)良好的投资回报
从1989年到1998年,中央公积金的平均名义年利率为3.51%。由于中央公积金计划的成员利用他们的中央公积金积蓄购买房产,因而在计算基金投资回报时,房产的升值这一因素必须加以考虑。虑到这一面积因素,中央公积金给其成员带来的回报为年均9.3%的增长率。
(五)高效的医疗系统
医疗计划和医疗盾牌计划(Medisave和Medishield)的主要特点是个人对医疗费用自我负责,这也就极大地减低了政府在财政上的负担。为了确保每一个新加坡人不会因为贫穷而不能享受医疗服务,新加坡政府设置了医疗基金以支持那些贫穷的新加坡人。尽管医疗仅支出占国内生产总值的3.1%,新加坡的医疗卫生系统被国际卫生组织评为亚洲最有效的医疗卫生系统(国际上排名第六),可以比较的是,美国虽然医疗支出占国内生产总值的13.7%,仅被评为第37位。
(六)较低的社会救济率
中央公积金计划鼓励自我依靠,也就是个人为自己的养老做准备,而不是将自己的养老寄希望于下一代。中央公积金计划下的许多政策都通过覆盖三代家庭成员以鼓励家庭成员间的相互支持。住房、医疗和教育的花费可由中央公积金计划下的不同政策中开支。1999年全新加坡仅有2200人领取社会救济金。
但新加坡的中央公积金制度从某种意义上来说并不是现代的社会保障制度,其只不过是一项国家强制执行的储蓄计划,只是对雇员及其家人在年老、患病、教育、购房等方面的资金援助计划,而在社会成员之间没有互济性的特征,面对一些突发事件的发生往往缺乏良好的应对能力。
新加坡中央公积金提供的社会保障水平参差不齐,特别是对年轻成员的低薪雇员的保障水平较低,易造成两极分化,影响社会公平的实现。由于过度的储蓄降低了人们的消费,限制了国内有效需求的满足,不利于形成多层次的社会保险体系。
(责任编辑:王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