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养老保险月缴费占工资15.3% 各类人员享受保障差别较大 美国社会保障制度强调权利和义务相结合、收益和缴费相结合的原则,弱势群体是其主要的受益群体。这也就是说,社会保障制度的受益者首先应该是制度的缴费者。美国各种社会保障项目中,职工是否享有年金或其他定期补助,一般取决于其工作或独立劳动时间的长短。这种就业关联制度是通过雇主、雇员共同缴费来筹集资金的,美国养老保险月缴费占工资总额的15.3%,雇主、雇员各承担50%的费用。由于享受保障的权利和缴纳保险费的义务得到了较为有效的结合,政府用于社会保障的转移支付资金就比较少。此外,美国企业补充保险,即一家企业年金计划对减轻国家财政的压力也起了积极作用。在美国企业年金计划中,社会保险缴费与享受待遇得到了更为充分的体现。
与英国保障体系模式不同,美国的社会保障具有更鲜明的选择性,是选择一部分人实行保障的制度,弱势群体是其主要的受益群体。美国社会保障水平不高,仅能满足劳动者的基本生活需要,强调社会保障实施于需要社会帮助的弱势群体,同时,社会保障项目不完备,各类人员享受保障的差别较大。例如,美国在职职工是不能享受国家提供的医疗保险的;只有当职工退休以后,才能享受国家提供的医疗保险。当然,美国社会的贫富差距较大,其具有的收入再分配功能较瑞典、英国等国家要弱些。这种程度不高的社会保障制度,在避免福利大锅饭方面具有显著成效。正因为如此,国家财政用于社会保障的支出较少,从社会保险税中筹集的资金可以应付社会保障资金的支出。
美国的问题主要是长期的财务可持续性问题,据官方测算,到2017年时当期收支盈余将达到平衡点,收支相抵,在这个拐点之后,随之将出现收不抵支,其巨额资产余额可以一直坚持到2040年,那时,美国社保制度的资产余额将是“零”。所以,美国改革的主要目的是未雨绸缪,而不是像欧洲那样急需解决当期的资金缺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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