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我国房地产调控与经济结构调整尚缺乏契合点
记者:目前房地产调控是否已经对经济结构调整起到积极的作用?下一步,应当做些什么?
郭田勇:虽然房地产调控对经济结构调整具有重要的影响,是结构调整的组成部分。但是就目前我国调控的效果以及调控条件来看,二者的契合点尚不具备。
其一,在资源配置上,由于投资者尚未对房地产的市场预期产生改变,流入实体经济的资金依然有限。这主要是由两个方面决定的,一是我国的投资渠道狭窄,使得房地产资金量的转移缺少足够动机。这是由我国客观上的金融环境所导致的。二是房地产市场的调控依然着重于增量上的调控,在我国房地产市场的投机者资金较为充裕的情况下,单纯的提升信贷成本的作用影响并不是很大。因此,在依然对房地产看涨或者并不看跌的预期下,从房地产中释放出来的资源在整个产业结构调整中的作用并未完全发挥,各个生产要素之间的重新分配并不畅通。
其二,在经济发展模式转变上,依靠房地产市场的经济拉动作用的方式依然明显。尤其是在目前我国外需不振,依靠消费需求增长又尚需时日,同时在改革的过程中又往往会出现多方利益的博弈,使得房地产调控的过程并不顺畅,经济结构调整也并未发生实质性的改变。
一言以蔽之,房地产市场的调控是经济结构调整的内容,但由于诸多因素的影响,其在经济结构调整中所应承担的责任还并未予以体现。我国经历了先前30年经济增长的黄金时期,通过出口与投资的带动,取得了巨大的经济成就。但是随着我国人口红利的逐渐消退,外部经济环境的改变,从客观上要求我们转变过去的经济发展模式。房地产行业作为我国的支柱产业之一,同时也是我国城市化进程的重要基础,其在经济增长中扮演着众多发动机中的一台。当经济增长行驶方向和舒适程度产生问题时,对发动机的检修也就是必然的。同时由于我国房地产市场本身的复杂性,对房市调控的效果更加需要耐心,故而我国应当继续坚持房地产市场的调控,将其作为经济结构调整中的一部分坚持下去,并针对不同的问题对症下药,才能保证我国经济转型的成功。 作者: 柳立
郭田勇 金融学博士,中央财经大学金融学院教授,中央财经大学中国银行业研究中心主任。担任亚洲开发银行顾问、中国国际金融学会理事、民建中央财政金融委员会委员等多项学术和社会兼职。在《人民日报》、《金融研究》等国内外报刊发表各类论文、文章500余篇,完成《中国货币政策体系的选择》等多部专著,主持和参与各类课题研究20多项。
(责任编辑:林秀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