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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务部:有序推进相关地区自贸区或港区发展

2014年02月18日 11:20   来源:中国经济网   

 

   2014年2月18日上午,商务部举行例行新闻发布会。图为商务部新闻发言人沈丹阳。 中国经济网记者周汇敬 摄 

  中国经济网北京2月18日讯(记者 林秀敏)近期全国各地政府纷纷表达了积极建立自贸区的愿望,并将此纳入政府报告中。对此,商务部新闻发言人沈丹阳今日表示,商务部将积极研究协调,有序推进相关地区自贸区或港区的发展。>>>进入发布会专题

  沈丹阳在商务部例行发布会上表示,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自去年9月挂牌以来,总体运行顺畅,成效初步显现。试验区建立了准入前国民待遇加负面清单的管理模式,正在推进商事登记制度改革,实施了境外投资管理方式改革,启动了贸易便利化试点,并积极探索金融领域的创新,推动服务业扩大开放,建立政府事中事后监管制度框架等等。上述制度性试点都将是未来可复制、可推广经验的主要内容。

  “十八届三中全会决定提出‘在推进现有试点基础上,选择若干具备条件的地方发展自由贸易园(港)区’,现在一些省市向国务院提出了设立自由贸易园区或者港区的申请,商务部将认真贯彻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在总结上海自贸试验区试点的基础上,根据党中央、国务院的统筹部署,积极研究协调,有序推进相关地区自由贸易园区或港区的发展。”他说。

(责任编辑:郭彩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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