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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务部:RCEP第四轮谈判将于3月31—4月4日举行

2014年02月18日 11:12   来源:中国经济网   

 

    2014年2月18日上午,商务部举行例行新闻发布会。图为商务部新闻发言人沈丹阳。 中国经济网记者周汇敬 摄 

  中国经济网北京2月18日讯(记者 彭金美)商务部发言人沈丹阳在今日例行发布会上透露,区域全面经济伙伴关系RCEP第四轮谈判将于今年3月31—4月4日在中国举行。中方对此高度重视,将积极做好东道主和协调员,推动谈判在广泛领域取得进展,努力实现2015年底结束谈判的目标。>>>进入发布会专题

  沈丹阳指出,今年商务部将以周边为基础,加快实施自贸区战略,通过建设高水平、宽领域的自贸区,为今后形成面向全球的高标准自贸区网络这一目标奠定基础。今年中国重点开展了周边自贸区谈判,主要是中韩自贸区、中日韩自贸区以及区域全面经济伙伴关系RCEP这三个谈判。今年中韩自贸区谈判将继续开展具体出要价和各领域协议案文的实质谈判,中方将与韩方共同努力,在前一阶段达成共识的基础上,以灵活务实的态度推动中韩自贸区谈判早日实现。今年中日韩自贸区计划开展三轮谈判,三方将继续就货物、服务、投资及其他领域的相关议题进行讨论,中方期待着与日韩共同努力,尽早达成一个平衡、互惠、共赢的协定,使三方企业和人民早日受惠。

(责任编辑:郭彩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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