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经济网北京9月26日讯(记者刘潇潇)记者今日从商务部获悉,数据显示,2012年我国跨境电子商务交易额已达2万亿元,境内通过各类平台开展跨境电子商务业务的企业已超过20万家,平台企业超过5000家,模式创新成为跨境电子商务新的增长点。
商务部发言人姚坚表示,跨境电子商务已经成为新的发展热点,并在快速增长的同时,对平台、物流、支付结算、海关商检等环节提出了新的需求,引起了政府部门的高度重视。
据悉,日前国务院办公厅已经转发由商务部会同发改委、人民银行、海关总署等9个部门共同研究制定的《关于实施跨境电子商务零售出口有关政策意见》,将跨境电子商务零售出口纳入海关的出口贸易统计,提出了对跨境电子商务零售出口的支持政策以及出口检验、收结汇等6项具体措施。目前这些措施已经在上海、杭州、宁波、重庆、郑州五个跨境电子商务试点城市实施,并将于今年10月1日起在全国有条件的地区全面推广。
姚坚指出,随着政策制度环境的不断完善,在电子商务服务企业的带动下,跨境电子商务将进一步发挥中国制造的产品优势,促进“中国制造”向“中国营销”和“中国创造”加速转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