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看中经经济日报微信中经网微信
当前位置     首页 > ce专稿 > 独家稿件-经济类 > 正文
中经搜索

董希淼:“一带一路”战略助推中资银行跨境金融业务

2015年06月19日 16:33   来源:中国经济网   

  2015丝绸之路经济带城市国际论坛6月18日在义乌举行,会议的主题为贸易畅通,共建繁荣,中国经济网全程媒体支持,图为资深银行专家、中国人民大学重阳金融研究院客座研究员董希淼在跨国高峰对话环节发言。中国经济网记者王泽彪摄

  中国经济网义乌6月19日讯(记者 吴菁)资深银行专家、中国人民大学重阳金融研究院客座研究员董希淼日前出席“2015丝绸之路经济带城市国际论坛”时表示,在以“一带一路”为代表的走出去战略和人民币国际化的推动下,中资商业银行已经成为整个跨境金融中的中坚力量,呈现产品丰富、特色明显、服务网络越来越完善的三个特点。<<点击进入专题

  “2015丝绸之路经济带城市国际论坛”于6月18日至19日在义乌召开,论坛的主题为“贸易畅通、共建繁荣”,来自42个国家的代表出席了本届论坛,中国经济网提供全程媒体支持。  

  以下为文字实录:

  我主要和大家分享三个方面的内容。主要是“三四三”,概括我们中资银行的三个特点,提出来要把握好的三个关系,并提出三个建议。

  三个特点:中资商业银行是整个跨境金融中的中坚力量,这么多年来,已经做了很多努力,主要呈现三个特点:首先,产品很丰富,有10个产品。第二,特色明显,各家银行形成了各自服务的特色,比如建设银行,不但做企业的金融服务,还为高富帅个人走出去提供了很多海外金融业务。第三,跨境服务的网络越来越完善,以前只有中国银行在海外布了很多网络,现在工商银行、建设银行以及股份制银行也加大了海外的布局。

  主要动力,首先是全国走出去的战略,以“一带一路”作为重要代表,另外,人民币国际化也推动了金融业绩的发展。(PPT图示),这张表格中可以看到,我们的高层和监管层采取了很措施,对跨境业务的创新做了很多努力,到深圳的浅海全国跨境人民币创新已经遍地开花。

  除了高层的推动,自下而上也有强大的推动,比如义乌对跨境业务等的需求很强烈。前段时间我到义乌调研,其中小商品商户对这块的需求非常强烈,这是推进跨境业务发展的很重要甚至最重要的推动力。

  未来对银行来讲要把握好这四个关系。

  第一,同时服务好企业客户和个人客户,以前我们经常放在企业服务,但是其实是先个人走出去,然后再把企业业务做起来,这方面要加大重视。

  第二,要协调做好传统业务和新兴业务,最早的时候是汇款,现在是跨境人民币结算,接下来很有前途的业务是跨境人民币直贷,这个可以利用境外和境内市场的不同完成利差。

  第三,激发境内境外机构的积极性,对商业来讲,境内机构非常多,如果把这两个优势做好的话更有潜力。

  第四,做好线下业务和线上业务的统筹推荐。要利用互联网的思维改进提升金融业务的效率。

  第三方面是建议,主要针对高层和监管层,谢谢在座的媒体朋友,帮我们多做一些呼吁。

  首先,放松管制,提升服务的能力,比如简化商业银行在境外设机构的条件,鼓励设“一带一路”的辐射。

  第二,推广资本项目下跨境人民币试点政策,这里的力度可以加大一点,不但要开花,还要结果,这些果实要惠及各国,让他们享受到这些果实和成果。

  第三,加快人民币离岸金融服务体系的建设,在上海自贸区已经有一些基础,在多个自贸区的基础上,创造更多的人民币环境。

  罗伯特说金融有充足的潜力为我们塑造一个更加公平公正的世界。跨境金融更好地连接世界,走向全球,为企业和个人创造更美好的未来!对义乌的三个建议,首先要注重培养金融方面的人才,我们下一步培养金融方面的人才,特别是跨境金融方面的人才,这方面可能成为我们跨境金融业务整个“一带一路”建设的一个很重要的支点。谢谢!

  (文字实录为论坛主办方提供)

(责任编辑:张翔)

分享到:
中国经济网版权及免责声明:
1、凡本网注明“来源:中国经济网” 或“来源:经济日报-中国经济网”的所有作品,版权均属于
  中国经济网(本网另有声明的除外);未经本网授权,任何单位及个人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它
  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已经与本网签署相关授权使用协议的单位及个人,应注意该等作品中是否有
  相应的授权使用限制声明,不得违反该等限制声明,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时应注明“来源:中国
  经济网”或“来源:经济日报-中国经济网”。违反前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2、本网所有的图片作品中,即使注明“来源:中国经济网”及/或标有“中国经济网(www.ce.cn)”
  水印,但并不代表本网对该等图片作品享有许可他人使用的权利;已经与本网签署相关授权使用
  协议的单位及个人,仅有权在授权范围内使用该等图片中明确注明“中国经济网记者XXX摄”或
  “经济日报社-中国经济网记者XXX摄”的图片作品,否则,一切不利后果自行承担。
3、凡本网注明 “来源:XXX(非中国经济网)” 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
  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4、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在30日内进行。

※ 网站总机:010-81025111 有关作品版权事宜请联系:010-81025135 邮箱:

精彩图片
关于经济日报社关于中国经济网网站大事记网站诚聘版权声明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自律公约广告服务友情链接纠错邮箱
经济日报报业集团法律顾问:北京市鑫诺律师事务所    中国经济网法律顾问:北京刚平律师事务所
中国经济网 版权所有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10120170008)   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107190)  京ICP备18036557号

京公网安备 11010202009785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