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图中1982年所列数字为1978-1982年的累计金额

图中所列数字分别为企业家数和占全国总量比重

图中所列数字分别为企业家数和占全国总量比重
中国经济网北京8月26日讯 吸收外资是中国对外开放基本国策的重要内容,也是我国30年改革发展的宝贵经验。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在党的各项方针政策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指引下,中国吸收外资规模逐步扩大,质量和水平不断提高,有力地促进了国民经济又好又快发展。
一、我国吸收外资的发展历程
从一开始,我国的吸收外资工作与对外开放进程就紧密地结合在一起,呈现出相互联系、相互促进、共同提高的鲜明特点。
以十一届三中全会(1978年)、小平同志第一次南巡(1984年)、小平同志发表南方讲话(1992年)、加入世贸组织(2001年)为标志,我国的对外开放先后经历了探索、启动、扩大和全面开放等四个阶段,逐步形成了全方位、宽领域、多层次的开放格局。
与此相应,我国的外商投资也经历了一个从无到有、从少到多、从港澳台侨资中小企业向发达国家跨国公司、从个别合作向多样化投资、从简单加工向产业链整合、从制造业向服务业、从沿海少数试点城市向全国各地的发展过程。1978年到1983年的5年间,我国实际使用外资合计不过26.9亿美元,而1988年当年就达到31.94亿美元;截至2009年6月底,我国已累计批准设立外商投资企业67万家,累计实际使用外资8984.2亿美元。我国已连续17年成为世界上吸收外资最多的发展中国家。
(责任编辑:郭彩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