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购进程颇为漫长 ◆ 三家金融机构对收购价格有分歧
◆ 为获欧美反垄断机构批准,被迫出售部分镍氢电池业务
松下公司最初预定在2009年春季完成要约收购。就在人们对松下与三洋的“强强联合”拭目以待的时候,由于收购价格和履行反垄断法手续等方面的原因,影响了收购的进程。正所谓“好事多磨”。
首先在收购价格方面,2006年3月,美国高盛、日本大和证券和三井住友银行等三家金融机构在三洋电机公司发展遇到困境的时候,低价购入了三洋电机公司总额约3000亿日元的优先股,其中高盛购买了价值1250亿日元的优先股,成为三洋公司的大股东。在关于收购价格的谈判中,松下给出的价格是希望以每股120日元的TOB价格收购三洋的股份,但大股东之一的大和证券公司对120日元的价格表示为难,三井住友银行也认为“至少应以目前的股价作为定价基准”,而高盛则要求每股250日元。由于双方差距太大,高盛公司中止了出售三洋股权谈判,使得松下收购三洋计划暂时搁浅。直到2009年11月底,美国高盛集团等3家金融机构同意出让三洋股票,松下才获得了收购三洋已发行股票半数以上的权利,最终成功地实现了收购。
其次,松下收购三洋一事,由于松下和三洋两家公司在世界锂电池市场占有较高份额,因此涉及反垄断法相关程序的审查,各国政府迟迟未对合并点头,在美国的审查更是困难重重。松下公司遂于2009年2月27日宣布,推迟原计划于3月底收购三洋电机为子公司的计划。为使并购获得成功,松下和三洋一方面在国内及欧美、亚洲等地履行反垄断法的审查程序。同时,松下还提交了有关充电电池的改善方案,放弃了部分充电电池业务以降低市场份额,三洋则同意出售可充电电池“Eneloop”等部分镍氢电池业务以解决各国的反垄断部门担心。2009年9月9日,日本公平交易委员会批准了松下收购三洋的计划。9月29日,欧盟委员会宣布松下收购三洋电机一案未违反《欧盟竞争法》,欧委会批准收购。然而由于两家公司的主打商品充电电池在市场上拥有较高份额,委员会担心收购可能会造成垄断,因此在批准时附带了改建生产设施等附加条件。11月24日,美国联邦贸易委员会(FTC)就松下将三洋电机收购为子公司一事宣布,将以出售部分镍氢电池业务等为条件批准收购。而关于将成为今后主流的混合动力车用电池业务,FTC认为若以已经公布的业务出售等为前提则不会有碍竞争。至此,松下收购三洋的反垄断障碍已基本扫清,松下公司遂于11月5日正式启动了收购三洋的进程。而这进程整整用了一年的时间。
一次引人注目的产业重组 为应对国际金融危机,日本政府多次出台振兴经济的“紧急”对策,推出各种刺激经济、鼓励消费的举措。政府官员们在研究,专家学者们在议论,究竟怎样才能尽快摆脱衰退,走出危机。而在这当中,“经济结构调整”已成为各方议论的主要话题之一。日本经济的确正在进行着一些结构性的调整,试图由严重依赖外需型向扩大内需型转变;由过多依赖欧美市场向拓展亚洲及新兴市场等发展中国家和资源拥有国市场转变;由较为传统方式的产业向重在利用新能源的节能环保技术产业转变;由主要依靠双边的经济合作模式向较为积极地加强区域合作的方向转变等等。在这种多层次全方位的经济结构转变当中,势必会形成优胜劣汰并引发产业的重组。
近年来,在日本金融证券业、汽车业、航空业、流通业、饮料业、百货零售业等许多领域,这种事情已屡见不鲜,松下收购三洋就是整个产业重组中的一个例子。双方合作框架的第一点就是要保持三洋品牌,要保持品牌的独立性和经营权。用三洋高层人士的话说,双方在不同地域市场、不同商品领域方面仍然存在一定的“协同共生”空间。双方之间既有各自的利益,也有共同的需要。在保持各自的优势领域方面、在企业业绩方面,有着各自的利益,而在所处的经济环境方面、在寻求更大的发展方面,则有着共同的意愿和需要。
(责任编辑:郭彩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