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安部经济犯罪侦察局局长 孟庆丰(中国经济网记者 秦宇雯/摄)
中国经济网3月13日讯 今天上午,十一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新闻中心举行主题为“加强知识产权保护”的记者会。国家工商总局副局长付双建,国家质检总局副局长刘平均,新闻出版总署副署长、国家版权局局长阎晓宏,公安部经济犯罪侦察局局长孟庆丰,商务部条法司司长李成钢,国家知识产权局副局长贺化出席记者会并接受媒体采访。 >>> 点击进入直播页面
孟庆丰说,打击知识产权与其他经济犯罪有什么不同?大家知道公安机关承担着打击经济犯罪的繁重任务,刑法给我们规定了有86个罪名是属于经济犯罪类的,其中就有知识产权犯罪专门章节的规定,对知识产权刑法的规定可以追溯到1979年,到1997年刑法修改以后专门有了这样的章节,而且这期间2001年、2004年、2007年包括今年都有相应的法律文件做一些专门的解释和强调。
知识产权犯罪由于自身独特的特点,给我们提出了专门打击的要求,它侵犯国家的有关专门管理制度,它损害自主创新,还直接地和间接的危害人民群众的生命健康安全,另外不可避免它还影响我们国家的对外形象。所以对知识产权犯罪,公安机关也是按照政府发展的总体战略,特别是总理报告的有关要求,这几年来一直进行强有力的打击。
我们有一个统计数据供记者朋友参考,2001年—2010年十年间,全国公安机关一共破获知识产权犯罪的案件1.5万起,其中2006年—2010年,也就是在“十一五”期间,一共破获了9284起,比前五年增长了60%。也就是说,我们打击知识产权犯罪从规模上来说是呈上升的态势,这与最高法院统计的2003年—2007年比前五年审结的刑事案件1.33倍是相吻合的。
(责任编辑:刘阳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