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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79年4月,邓小平赞同利用毗邻港澳的有利条件,在深圳、珠海、汕头兴办出口加工区,并说,还是叫特区好!中央没有钱,可以给些政策,你们自己去搞,杀出一条血路来。图为邓小平、陈云和李先念在一起。(来源:商务部)

1979年7月,中共中央、国务院决定在深圳、珠海、汕头、厦门试办出口特区。1980年5月,改称经济特区。图为建设中的我国第一个经济特区——深圳。(来源:商务部)
一九七九年
1月1日 全国人大常委会发表《告台湾同胞书》。
同日 中国同美国正式建立外交关系。
7月15日 中共中央、国务院批转广东省委、福建省委关于对外经济活动实行特殊政策和灵活措施的报告,决定在深圳、珠海、汕头和厦门试办特区。1980年5月16日,中共中央、国务院批转《广东、福建两省会议纪要》,正式将“特区”定名为“经济特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