侨汇券又称侨汇物资供应票、侨汇商品供应券,在特定的历史时期某些商品短缺,为了保证和方便外宾、港澳台同胞和侨眷购买商品而发行。这种诞生于计划经济时代的生活用品票证一般由省级的商业厅负责印刷,购买力与人民币等值,它反映了我国特定时期社会、政治、经济发展的一个缩影。多年前,我国实行过“侨汇券”制度,当时对改善侨眷的生活,提高华侨汇款的积极性起到了积极的作用。
说到侨汇券,得追溯到上世纪50年代。国家外汇储备紧张,如有华侨从海外寄外汇回来,要在国内的银行兑换成“侨汇券”才能转交给国内亲属。为了便于统战和创汇,国家曾专门设立了专供四类人用外汇购买稀缺商品的“进口商品免税店”。当时,周恩来总理下达了一项保护侨汇的命令:侨属接受侨汇是利国利民的。他们对自己的合法收入,具有所有权,可以用于自己的生活家用,也可以用于家庭的婚丧嫁娶。后来侨委提出了一个方案:可以根据侨眷所持侨汇的多少,发给侨汇证,根据侨汇证上记录的数量,供给一定数量的粮、油、糖等有限物资。
“海外的亲戚汇款回来,凭汇款单到银行兑换后,银行都会附赠一张等值的‘侨汇券’。”侨汇券又叫侨汇物资供应票、侨汇商品供应券。这类侨汇券的种类繁多,有工业品票、粮票、油票,还有糖票等。只有侨眷才有机会得到这样的票证,在当时,这算是最“小资”的票证了。所以,从上世纪70年代末开始,也只有侨胞才有可能买上缝纫机、电视机和自行车这样的奢侈品。
泉州华侨历史学会会长郭景仁,是归侨,今年60多岁了,他对泉州的侨汇券制度有一定的了解。据他介绍,泉州的侨汇券时代,是从上世纪60年代开始的,当时物资匮乏,政府为了吸引外资,鼓励华侨从外面寄钱回来,才实行了这项制度。改革开放以后,泉州对侨汇的保护达到了巅峰,到了上世纪80年代末期90年代初,才逐步取消。
南安市粮食局办公室郑主任,在粮食局工作了20多个年头。他说,票证时代买米用粮票,买布用布票,买电视机用工业品票,甚至是豆腐油条,都得凭票购买……侨汇券比别人提前消费了不少“奢侈品”。更让他开心的是,左邻右舍与他分享了这些新鲜事物。直到改革开放以后,消费品定量配给的范围缩小了,票证的价值渐渐得不到体现。到了1985年,长达30多年的农产品统购派购制度被取消了。而票证的历史使命,也最终退出了历史的舞台。1994年1月1日起,国家外汇管理体制改革,实行了人民币官方汇率和市场调剂汇率的并轨,取消了侨汇券,外汇券也停止流通,中国银行不再代理国家买卖外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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