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罗杰斯 Carl Ransom Rogers(1902--)
美国心理学家。1902年1月8日生于芝加哥附近的奥克帕克。早年主修农业和历史。1924年毕业于威斯康星大学,同年进入纽约联合神学院。后转入哥伦比亚大学师范学院学习临床心理学。1928年获硕士学位,后受聘到罗切斯特市防止虐待儿童协会的儿童研究室工作。1930年任该室主任。1931年,在工作之余获得哥伦比亚大学博士学位。1940年到俄亥俄州立大学任心理学教授。1945年转到芝加哥大学任教。1957年回母校威斯康星人心理学和精神病学教授。1962年-1963年,任行为科学高级研究中心研究员,以后又到加利福尼亚西部行为科学研究所和哈佛大学任职。曾任1946年-1947年美国心理学会主席、1949年-1950年美国临床和变态心理学会主席,还担任过美国应用心理学会第一任主席。
在1927年以来的半个多世纪中,罗杰斯主要从事咨询和心理治疗的时间和研究。他以首倡患者中心治疗而驰名。他还在心理治疗的实践基础上,提出了关于人格的"自我理论",并把这个理论推广到教育改革和其他人际关系的一般领域中。1956年,他提出心理治疗客观化的新方法,并因此获得美国心理学会的卓越科学贡献奖。1972年,又获美国心理学会卓越专业贡献奖。
罗杰斯是当代美国人本主义心理学的主要代表之一。他的理论观点与当代行为主义形成了鲜明的对比。1956年,罗杰斯与斯金纳共同署名发表了一篇体味"有关人类行为控制的若干问题---一篇专题讨论文章"的争议文章,载于美国《科学》杂志上。该文就人本主义和行为主义在心理学若干基本理论问题上的分歧进行了深入的论述,阐明了人本主义心理学观点,表现出作者对人类自我实现潜能、人的积极自主性的坚信。他的主要著作有:《咨询和心理治疗:新近的概念和实践》;《患者中心治疗:他的实施、含义和理论》;《在患者中心框架中发展出来的治疗、人格和人际关系》;《学习的自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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