韩国:设"免征点"照顾弱势群体

2008年08月13日 15:22   来源:中国经济网综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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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照顾低收入人群和弱势群体,韩国在征收个人所得税方面采取免征、低税率、所得扣除等措施。韩国个人所得税的“免征点”是年收入1500万韩元以下的家庭(以四口之家为标准)和年收入482万韩元以下的个体营业者。而所得扣除指的是给予一些费用优惠或免征所得税,其中包括一部分家庭生活费、医疗费、学费、保险费、特殊稿费等。一般的纳税标准为:年收入1000万韩元以下税率为8%,收入越高税率也越高,8000万韩元以上的税率为35%。这里包括带有财产税性质的综合房地产税以及继承税和赠与税等。

    2003年韩国纳税者比例仅是全部劳动者的51%左右,明显影响了国家税收。为此,韩国政府发表了《2006年税制改革方案》。根据此方案,韩国纳税人享受的一些优惠将取消,个人所得税增幅达15%,远远超过韩国人每年工资增长率5%至6%的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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