韩国信用卡的普及,使得整理多种信用卡的卡片夹也走俏市场。
加强市场监管 规范推销行为
在韩国,由于信用卡系统的普及,“一卡在手,走遍天下”已经成为现实。从日常购物到乘坐地铁出租,从首尔这样的大都市到江原道偏僻的小山村,信用卡都可以做到畅“刷”无阻。据韩国信贷金融协会的统计,截至2009年6月末,韩国的信用卡加盟店已达到1584万家,2009年第二季度,民间消费总额的52.4%来自于信用卡结算。
不过,韩国信用卡取得如此成就并非一帆风顺。韩国曾经有过“信用卡大乱”的教训,导致韩国金融部门对于信用卡市场始终不能放心。1998年,韩国遭遇亚洲金融危机之后,政府为了扩大内需刺激经济,自1999年开始对信用卡支付采取了一系列鼓励政策,信用卡公司也借政策东风大量发展会员进行扩张经营,政府与企业联手将“信用卡热”逐渐推向了高潮。
2001年至2002年的首尔(当时称汉城),大街小巷随处可见发放信用卡的临时柜台。那时的韩国人只要有身份证,申领一张信用卡十分简便。信用卡公司为了扩大自己的市场份额,不断举行各种促销活动。在拼命进行市场扩张的同时,信用卡公司却忽视了一项重要工作,这就是对顾客信用偿还能力的评价,这使包括许多未成年人在内的信用不充分者进入了信用卡消费行列。另外,信用卡公司也没有对信用卡现金服务进行严格管控,使许多人陷入了以新卡服务填补旧卡窟窿的恶性循环。这都给滞付率的上升埋下了祸根。
韩国信用卡发行在2002年达到顶峰,总量为1.0480亿张,按经济活动人口计算,平均每人拥有信用卡4.6张。2002年6月的滞付率为3.9%,之后迅速恶化,当年底即达到8.8%,到2003年底已升到14.06%,在滞付金额中,有57.4%来自信用卡现金服务。滞付率的迅速上升直接导致了信用卡公司的经营恶化,“信用卡大乱”在2003年终于发生了。社会上信用不良现象急速蔓延,申请债务结构调整甚至破产的个人大量涌现。韩国最大的信用卡公司“LG信用卡”也在当年11月出现经营危机,信用卡市场急剧降温。2003年底,韩国信用卡总发行量减少到9392万张,之后的2004年和2005年更降到8600万张的水平,经济活动人口平均信用卡拥有数量在2005年减至3.6张。与此同时,信用卡消费也大幅缩水,造成内需更加不振。
为防止产生更大的金融动荡,当时的韩国金融部门采取了多种措施救市。一是进行信用卡市场的结构调整,“LG信用卡”最终被新韩信用卡兼并,同时对产业资本进入信用卡领域进行更严格的控制,原则上不再允许财阀企业建立新的或者兼并旧的信用卡公司。
二是对原有信用卡公司的经营行为进行严格规范。比如信用卡公司募集会员必须在长期固定场所而不能采用流动方式;发行信用卡时提供的赠品不能超过年会费的10%,且第一年的会费必须足额缴纳;推销员只能代理推销1种信用卡,对于不遵守规定的推销员将给予3个月到2年的停职处罚。
三是对消费者实施信用救助措施,采取“短债变长债”等方式进行债务结构调整,以恢复市场信心。韩国金融部门的官员称,韩国用了近三年时间才克服了“信用卡大乱”的遗患。
2009年6月,记者到韩国国际展览中心采访。车刚停稳,就有几位中年妇女凑上前来称,如果记者填表申领她们代理的信用卡,她们可以免费赠送展会门票或者给予同等额度的现金。环顾周围,既没有信用卡公司的招牌,也不见她们的工作柜台,记者不禁疑惑,2001年时采取的是“摆摊作业”,难道现在变成了“便衣推销”?
不久,韩国金融监督院发布的消息证实了记者的猜想。该机构于2009年7月进行的调查发现,违规推销信用卡的行为有所抬头,推销方式多为单兵作战,也有三五人配合行动的。推销地点多在人群聚集处,如繁华街道、游乐园、展览馆、百货商店或超市、电影院或剧场等,推销手段包括代付信用卡年会费、免费提供入场券或赠品、现金回报等。韩国金融监督院称,以上这些行为都违背了现有法律规定。
根据韩国信贷金融协会的统计,2009年8月、9月、10月三个月韩国的信用卡支付额分别较上年增加了10.9%、14.69%和9.44%,基本已经恢复到国际金融危机以前的水平。
截至2009年6月末,韩国的信用卡发行总量达到1.0027亿张,比2008年末增加了400万张,按经济活动人口(2009年6月为2438万人)计算,平均每人拥有信用卡4.1张。专家估计,照此增长速度,到2009年底,无论是信用卡总量还是人均拥有量都将恢复到2002年时的最高水平。
金融部门应对措施及时
那么韩国金融部门对于目前的信用卡市场状况如何判断?韩国金融监督院2009年9月在对信用卡公司上半年经营业绩进行统计分析的基础上得出结论:虽然信用卡消费增势有所趋缓,信用卡公司收益有所减少,但信用卡公司的资产健全性和自有资本比例均有所提高,财务状况总体良好。
统计显示,2009年6月末,韩国五大专业信用卡公司的平均滞付率为3.10%,较3月末(3.59%)减少了0.49个百分点。由于信用卡公司更加严格控制现金服务项目,目前的滞付金额中现金服务所占比重不到20%。另外,15个银行兼营的信用卡公司6月末平均滞付率为2.23%,较3月末也有所改善。统计还显示,6月底专业信用卡公司的自有资本比例平均为28.2%,较3月底提高了3.6个百分点。韩国金融监督院通过这些统计数字说明,现在还看不到“第二次信用卡大乱”的影子。
但是鉴于第一次信用卡大乱的教训,而且目前信用卡公司收益下降、费用上升已是事实,违规推销信用卡的行为也重新抬头,所以韩国金融监督院仍保持十分小心,在密切跟踪市场动向的同时也采取了一些预防措施。
一是继续加强市场监督,规范信用卡推销行为。通过修改相关规定,在发现违规推销信用卡行为时,不仅将惩罚推销员个人,相关信用卡公司也要负连带责任。
二是指导信用卡公司修改信用卡推销奖励制度。目前,韩国信用卡公司在奖励推销员时仍存在重数量轻质量的现象。据韩国金融监督院针对信用卡公司做的调查,信用卡推销员的收入主要来自两部分,一是“发行奖”,每发行1张信用卡可得到1.5万至4.9万韩元的奖金,二是“使用奖”,即只要新发展的信用卡会员在一定时间内使用一定金额以上(如每月7万韩元,连续使用3个月),推销员就可以另获得1万至4.4万韩元的奖金。调查显示,在现行制度中,“发行奖”普遍高于“使用奖”。韩国金融监督院将指导信用卡公司改变现有制度,在奖励推销员时更注重“信用卡使用标准”。
三是引导信用卡公司建立合理的收益结构,不要以免除年会费作为推销手段,让会员承担合理的费用支出,既能消除“免费发卡”的不良观念,使消费者在重复申领时保持慎重,又能适当改善信用卡公司的收益,有利市场稳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