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应对气候变化问题已成为当今国际社会最关注的热点话题之一。在2009年全球聚焦气候变化问题之时,美国和法国先后提出了以征收“碳关税”的方式应对气候变化的主张,引起广大发展中国家对发达国家有可能打着环保旗号推行贸易保护主义的严重担忧。
国际舆论普遍认为,如果征收“碳关税”被付诸实施,不仅无益于全球应对气候变化的努力,还将对世界经济和贸易发展构成沉重打击。那么,一些发达国家为何要推动征收“碳关税”呢?
美、法动议征“碳关税”
所谓征收“碳关税”,是指发达国家提出的对高耗能进口产品征收的特别的二氧化碳排放关税。
美国众议院今年6月26日通过的《美国清洁能源安全法案》,授权美国政府今后对因拒绝减排而获得竞争优势的国家的出口产品征收“碳关税”。这一法案尽管还没有完成立法程序,但已经开始逐步发挥出实际政策效果,有关条款在美国内外引发了关于美国到底是要进行环境保护还是贸易保护的争论。
法国国民议会(议会下院)和参议院也于今年10月和11月先后投票,通过了从2010年起在法国国内征收碳税的议案。同时,法政府还希望将其发展成为针对欧盟以外国家的“碳关税”。根据法国议会通过的此项议案,从明年1月1日起,法国将对化石能源的使用按照每排放一吨二氧化碳付费17欧元的标准征税。
法国总统萨科齐说,他认为,国际间的“碳关税”是对国内二氧化碳税的合理补充,这“对法国工业和就业市场至关重要”。
尽管“碳关税”尚处于设想阶段,但在哥本哈根气候变化大会召开前几个月,法国就已表示,如果大会“失败”,欧盟就要征收“碳关税”。
设置贸易“保护”与“壁垒”
华盛顿智库彼得森国际经济研究所的一份报告显示,国际贸易和经济发展将成为气候变化的核心议题,关于这些议题的协商成果将对国际金融体系带来巨大改变。
事实上,发达国家已经围绕“碳”这一关键词构筑了新的经济秩序。欧美国家现已基本建立起了碳资本与碳金融体系,基本上完成了立法(制度体系建立)、政策体系建立、交易体系建立、市场扩张、优势竞争的过程和程序。
世界银行高级副行长兼首席经济学家林毅夫表示,发达国家经济中制造业所占的比重低,主要以服务业为主,而服务业对能源的需求少,排放也比较少;而发展中国家的比较优势是农业和制造业,经济当中出口的比重较大;所以推行“碳关税”,对发展中国家的产业发展相对不利。
舆论指出,应对气候变化是一项符合历史潮流的议程,但对于仍以高碳生产为特点的发展中国家而言,发达国家征收“碳关税”就意味对它们设置贸易壁垒——绿色壁垒。也就是说,“碳关税”是发达国家体现经济霸权的一种新形式。
分析人士指出,美国政府提出征收“碳关税”的政策目标可以概括为三个方面,即创造就业、保护本国产业、重塑美国全球经济领导地位。从长期政策目标分析,奥巴马政府的战略意图非常明确:要推动未来经济复苏,不可能选择以金融业为主体的危机产业,已通过国际分工形成的消费品生产也难以由美国自己独揽,这就需要打造一个巨大的新产业来拉动美国经济再次崛起,而绿色能源产业集群正是最好的选择。
分析家认为,法国之所以积极推动“碳税”变为“碳关税”,也是出于自身利益的考量。首先,法国一向以环保先锋自居,提议征收“碳关税”无疑能使该国占据道德“高地”,提升其影响力;其次,法国是传统核能利用大国,无论在二氧化碳排放总量和人均排放量上都处于较低的水平,因此如果缩紧碳排放标准,将对其十分有利;再次,法国掌握着较为先进的低碳技术,征收“碳关税”将为其带来潜在的经济效益。
征“碳关税”不得人心
目前世界公认最早提出“碳关税”这一概念的是法国前总统希拉克。在希拉克提出“碳关税”概念时,就有评论称其“是以环保的名义,堂而皇之地直接把中国等发展中国家的财富纳入到发达国家的国库中”。
美国和法国推动征收“碳关税”的做法在世界上遭到许多国家的反对。德国、瑞典、印度等国批评这种做法不仅违反了世界贸易组织的基本规则,也违背了《京都议定书》“共同但有区别的责任”原则,严重损害了发展中国家利益。
在今年7月下旬举行的欧盟成员国环境部长非正式会议上,与会各国明确拒绝了法国有关“碳关税”的提议。德国代表认为,征收“碳关税”是一种新形式的“生态帝国主义”,此举将发出错误的信息。
“碳关税”问题在美国也遭到各界人士的反对。美国商会、美国全国对外贸易委员会等机构认为,征收“碳关税”条款可能引发贸易战,损害美国的出口,其效果可能适得其反。
美国进步研究中心高级政策分析师黄立安认为,征收“碳关税”条款向国际社会传递了一个错误信号,同时还反映了这样一种现状,即美国部分议员只关注所在选区或州的利益,而无视美国应当承担的国际责任和义务。
中国商务部长陈德铭说,少数发达国家推动征收“碳关税”的做法违背了《联合国气候变化框架公约》及其《京都议定书》确定的发达国家和发展中国家在气候变化领域“共同但有区别的责任”原则,事实上将成为贸易保护主义的新借口。(综合本社驻华盛顿记者刘丽娜、巴黎记者李学梅报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