英联邦 (The Commonwealth)
    联邦(The Commonwealth)前身是英帝国,由英国及其自治领和其他已独立的前殖民地、附属国组成。第一次世界大战后,英国慑于日益高涨的殖民地民族解放运动,调整了同原英帝国其他成员之间的关系。1926年“英帝国会议”的帝国内部关系委员会提出,英国和已经由殖民地成为自治共和国的加拿大、澳大利亚、新西兰和南非是“自由结合的英联邦的成员”,“地位平等,在内政和外交的任何方面互不隶属,唯有依靠对英王的共同效忠精神统一在一起”。1931年,《威斯敏斯特法案》从法律上对此予以确认,英联邦正式形成。1947年,印度、巴基斯坦各自宣布独立并加入英联邦。1949年,印度成为共和国,选举了自己的国家元首。从此英联邦成员由需对英王效忠的原则演变为英联邦成员“接受英王为独立成员国自由联合体的象征。 英联邦不是一个共和国,也没有中央政府。英王是英联邦的名义元首。英联邦不设权力机构,英国和各成员国互派高级专员,代表大使级外交关系。随着英联邦内部联系越来越不稳定,如今,英国已不再是英联邦的主宰,英联邦也只是一个松散的、政治经济磋商和合作...
英联邦组织机构
    英联邦政府首脑会议又称英联邦峰会,通常每两年举行一次,1966年以前在伦敦举行,自1966年起轮流在成员国中举行,由东道国政府首脑主持。会议讨论对成员国有重大影响的国际问题,并制定相关的共同政策。但会议不通过任何决议,会议发表的总原则对与会国没有约束力。20世纪90年代以来,英联邦政府首脑会议先后在津巴布韦的哈拉雷、塞浦路斯的利马索尔、新西兰的奥克兰、英国的爱丁堡、南非的德班、澳大利亚的库拉姆、尼日利亚的阿布贾和马耳他的瓦莱塔举行(津巴布韦于2003年12月7日正式宣布退出英联邦)。在2005年11月马耳他首都瓦莱塔举行的英联邦政府首脑会议上,包括英国女王伊丽莎白二世、英国首相布莱尔在内的英联邦53个成员国政府领导人就反恐、移民、反腐败等问题进行了讨论。
英联邦组织成员
    英联邦是由53个独立国家组成,其中多为大英帝国的前殖民地,元首为伊丽莎白二世,她同时是英联邦王国的国家元首。在英语里,因为历史原因或为了将它从其他联邦中区别时,它或会被表达为“British Commonwealth of Nations”或“British Commonwealth”。英联邦成员共53个,分别为:安提瓜和巴布达、澳大利亚、巴哈马、孟加拉国、巴巴多斯、伯利兹、博茨瓦纳、文莱、喀麦隆、加拿大、塞浦路斯、多米尼加联邦、斐济、冈比亚、加纳、格林纳达、圭亚那、印度、牙买加、肯尼亚、基里巴斯、南非、莱索托、马拉维、马来西亚、马尔代夫、马耳他、毛里求斯、莫桑比克、纳米比亚、瑙鲁、新西兰、尼日利亚、巴布亚新几内亚、圣基茨与尼维斯、圣卢西亚、圣文森特和格林纳丁斯、萨摩亚、塞舌尔、塞拉利昂、新加坡、所罗门群岛、斯里兰卡、斯威士兰、坦桑尼亚、汤加、特立尼达和多巴哥、图瓦卢、乌干达、英国、瓦努阿图、赞比亚、巴基斯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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