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拉伯石油输出国组织(OAPEC)
    1968年1月9日,科威特、利比亚和沙特阿拉伯三国在贝鲁特创建了阿拉伯石油输出国组织(Organization of Arab Petroleum Exporting Countries-- OAPEC)。总部设在科威特城。 共有11个成员国,它们是阿尔及利亚、利比亚、巴林、埃及、伊拉克、科威特、卡塔尔、沙特阿拉伯、叙利亚、突尼斯、阿拉伯联合酋长国。其中,突尼斯自1986年以来在它自己的要求下,其成员国资格一直被冻结。 其宗旨是:协调成员国间的石油政策,协助交流技术情报,提供训练和就业机会,探讨成员国之间在石油工业方面进行合作的方式和途径,利用成员国的资源和潜力,建立石油工业各个领域的联合企业,维护成员国的利益。 其原则是不干涉和不违背石油输出国组织权威性机构讨论决定的石油政策。 最高权力机构为部长理事会,由各成员国的石油部长组成。理事会主席由成员国每年轮流担任每年召开两次会议;执行局由各成员国副部长组成;秘书处的秘书长任期为4年,按理事会和执行局制定的政策处理日常事务。由秘书长领导,下设经济、技术、石油开采和生产、新闻信息、公关管理和...
阿拉伯石油输出国组织组织机构
    (1)部长理事会:最高权力机构,由各成员国石油部长或相应官员组成,主席由各国轮流担任,每年召开两次会议。负责制定宏观政策和管理规章,指导各项工作。(2)执行局:由各成员国副部长组成,每年至少召开三次会议,主席由各国轮值。协助部长理事会指导该组织的活动,审议预算草案,处理有关协议的执行及其相关事务,制订部长理事会的日程安排。(3)秘书处:设秘书长一职,每三年改选,可连选连任。按理事会和执行局制定的政策处理日常事务。下设能源、经济与技术、信息与资料、财政与公共管理等部门。(4)裁决法庭:由正副5名主席和5名法官组成。负责调解成员国之间或成员国与有关石油公司发生的纠纷。该法庭亦负责提供咨询,其裁决对成员国具有约束力。
海湾石油在世界石油市场上的地位
    海湾地区的石油最先于1927年在伊拉克北部的基尔库克附近被发现,伊拉克自然也就成为海湾地区最早从事原油商业生产的国家。10年后,沙特阿拉伯、科威特和其他海湾地区国家陆续发现石油资源,大规模的商业开采由此展开。 二战时期,美国总统罗斯福曾经问美国著名石油地质学家埃弗里特-李-德戈里尔:“海湾地区的石油储量,对世界的未来有多大的重要性?”对沙特、科威特、伊拉克和伊朗进行了实地考察之后,他的回答是:“世界石油的重心,将从墨西哥湾-加勒比地区,转移到中东的波斯湾地区。”
中国经济网版权及免责声明:
1、凡本网注明“来源:中国经济网” 的所有作品,版权均属于中国经济网,未经本网授权,任何单位及个人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它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已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中国经济网”。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2、凡本网注明 “来源:XXX(非中国经济网)” 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3、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在30日内进行。

※ 有关作品版权事宜请联系:010-83512266-8315、808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