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今,无论在国内还是国外,中国人都以挥金如土而闻名。挥霍的数额如此巨大,以致人们始终怀疑中国人的实际收入可能比他们工资单上的多得多。但到底多多少在很大程度上仍然是个谜。
近期公布的一项调查显示,中国城市居民2005年“灰色收入”总额约为4.4万亿元人民币。这是一个相当令人震惊的数字,对于经济统计具有重大意义。这项调查是由中国经济改革研究基金会国民经济研究所副所长王小鲁领导的研究小组在2005年至2006年间进行的。
中国国家统计局的数据显示,2005年,中国城市居民的总收入达到5.9万亿元。如果上述调查结果是准确的,那么城市居民的实际收入比官方统计的结果多75%。国家统计局数据还显示,2005年,全国农民的总收入为2.4万亿元。由此,中国的国民收入达到8.3万亿元。但是,如果加上灰色收入,中国的国民收入将猛增至12.7万亿元,增加53%。
如果这是实际情况,那么中国2005年的国内生产总值(GDP)也许远远高于国家统计局公布的18.2万亿元。4.4万亿元的灰色收入占中国GCP的24%。因此,中国的经济规模也许比人们一般所认为的要大得多。
王小鲁说,这项调查采用了对灰色收入较为广泛的定义。通常,纳税申报单上的所有合法收入被称为“白色收入”。所有非法收入被称为“黑色收入”。而“灰色收入”指的是介于两者之间的收入。但是,这项调查把黑色收入也算作灰色收入。调查发现,一个人的白色收入越高,他可能拥有的灰色收入也就越高。王小鲁说:“这表明,国家统计局有关高收入者收入的统计数据存在漏洞。”
王小鲁说,在他们与国家统计局官员就调查结果进行讨论时,后者坦率地承认查明高收入者的真实收入是件令人头疼的事。王小鲁导进行的调查也说明了这一点:70%的高收入受调查者说,他们不愿意向国家统计局的统计员报告自己的真实收入。
调查发现,2005年,前10%收入最高的城市家庭的人均可支配收入是9.7万元,而国家统计局的统计数字低于2.9万元。
然而,王小鲁的调查遭到了强烈批评。调查报告的题目《国民收入分配状况与灰色收入》以及“城市家庭”等用词激怒了许多人。他们说,并非所有城市家庭都有灰色收入。
这些批评人士指出,只有那些有权或有钱的人才可能赚取大笔非法收入。但他们没有看到问题的关键,即这是一份统计报告,无法调查谁拥有灰色收入而谁没有这些细节问题。从统计上说,王小鲁的调查的确表明,收入越低,赚取灰色收入的可能性越小。
(责任编辑:龚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