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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韩、中澳自贸协定生效后都将在短期内两次降税

2015年12月17日 13:00   来源:中国经济网   

 

  12月17上午10点商务部举行例行新闻发布会,向媒体通报近期我国商务工作运行情况,并答记者问。图为商务部新闻发言人沈丹阳。 

  中国经济网北京12月17日讯(记者 勾雅文)12月17日上午,商务部举行例行新闻发布会,向媒体通报近期我国商务工作运行情况。商务部新闻发言人沈丹阳在答记者问时表示,中韩自贸协定在12月20日生效以后,将在短期内两次实施降税。>>点击进入专题  

  沈丹阳指出,根据中韩自贸协定的规定,中韩双方应该在协定生效之日起,实施各项产品过渡期内的第一次降税,从第二年开始直至最终降为零关税,每次降税应在相关年度1月1日实施。这意味着,我国与韩国将分别根据中韩自贸协定的降税安排,在今年12月20日生效当天实施第一次降税,然后在时隔11天之后,也就是2016年1月1日实施第二次降税。

  据悉,中韩自贸协定生效当天第一次实施降税以后,韩方将对50%的产品取消关税,覆盖自我国进口额的52%,中方将对20%的产品取消关税,覆盖自韩国进口额的44%。中韩双方其他产品也将相应削减部分关税。

  据沈丹阳分析,短期内实现两次降税,将有利于尽快削减关税,体现我国与韩国加快推进贸易自由化的共同愿望,产业界和国内民众都可以尽早受益。更重要的是,中韩自贸协定生效意味着提升贸易便利化水平,提高双边投资的可预见性和透明度,促进中韩两国间货物、资本、人员等的自由流动,为业界创造更加便利、透明和公平的贸易和投资环境。

    同时,沈丹阳还表示,中澳自贸协定在今年12月20日后也将在11天内实施两次降税。协定的生效同样势必进一步扩大中澳双边贸易投资,提升贸易便利化水平,促进两国间货物、资本、人员的自由流动,造福于两国企业与民众。协定也将密切双边贸易关系,推进两国经济增长,为充实中澳两国全面战略伙伴关系提供重要内容。

(责任编辑:袁志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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