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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务部解读<外商投资产业指导目录2015>:限制大幅减少

2015年03月17日 13:01   来源:中国经济网   

  3月17日上午商务部举行例行新闻发布会,中国经济网进行直播。图为商务部新闻发言人沈丹阳。中国经济网记者 彭金美/摄 

  中国经济网北京3月17日讯(记者 林秀敏)今年3月10日,经国务院批准,发展改革委、商务部发布了《外商投资产业指导目录(2015年修订)》,自4月10日起施行。今天上午,商务部新闻发言人沈丹阳通报了关于外商投资产业指导目录修订情况。他指出,《外商投资产业指导目录( 2015 年修订)》对外商投资的限制大幅减少。<<<点击进入专题

  据介绍《外商投资产业指导目录( 2015 年修订)》主要政策导向和变化是:

  一是积极放宽外资准入。通过修订目录大幅减少对外商投资的限制。此次修订后,总条目423条,比2011年版目录471条减少了48条。其中,限制类条目减少41条,鼓励类和禁止类条目数量基本稳定,分别减少5条、2条。开放力度是历次修订中最大的一次。

  二是转变外资管理方式。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减少目录中“限于合资、合作”规定。“限于合资、合作”条目数从2011年版的43条减少到15条,“中方控股”条目数从2011年版的44条减少到35条。

  三是调整优化经济结构。鼓励外商投资现代农业、高新技术、先进制造、节能环保、新能源、现代服务业等领域,承接高端产业转移。鼓励外资在研发环节投资,推动引资、引技、引智有机结合。鼓励类条目原则上不做删除,以保持政策连续性、稳定性和可预期性。

  四是进一步增强透明度。删除旧版目录中的“国务院专项规定或产业政策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的兜底条款,将限制、禁止类中原“国家和我国缔结或者参加的国际条约规定限制/禁止的其他产业”规范为“国家法律法规和我国缔结或者参加的国际条约规定限制/禁止的其他产业”;所有外资股比规定均在目录中列明,允许类条目不再保留外资股比限制。

(责任编辑:秦陆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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