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经济网北京6月7日讯(记者杨海洋)近期,加多宝在王老吉商标仲裁失利以后,向北京一中院起诉驳回仲裁,并网站发布声明谴责广州药业称,广州药业集团近期所推出的“王老吉”产品侵权,属于“地地道道的不正当竞争行为”,并将广药此举归结为是“广药集团之羞”。
但是,此次加多宝反诉广州药业集团的举动并不被外界所看好,某律师对中国经济网表示,多加宝成功此次“驳回仲裁”的胜算不高。他认为,加多宝此举更像是一种“炒作”,借助社会舆论寻求契机。此外,业界人士普遍认为,加多宝集团及香港鸿道(集团)有限公司应首先解决公司董事长陈鸿道行贿潜逃这块“硬伤”,因为,这难免多少会为加多宝此次回夺王老吉商标反诉一案蒙上了阴影。
面对鸿道集团与加多宝声明中的谴责,广药集团向中国经济网表示,公司是严格依照法律法规来操作的,合乎规范与要求。另一方面,加多宝向中国经济网表示,此次加多宝向北京一中院起诉驳回仲裁是合理且客观的,而陈鸿道行贿潜逃事件尚无依据可言。
加多宝北京一中院起诉广药
广州白云山制药股份有限公司6月5日发布公告称,本公司控股股东——广州医药集团有限公司于2012年6月1日已收到中华人民共和国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发来的应诉通知书【(2012)—中民特字第 7160号】。根据该应诉通知书,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已受理申请人鸿道(集团)有限公司申请撤销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于 2012年 5月 9日作出的仲裁裁决一案。
广药集团经咨询相关法律意见,根据《仲裁法》的相关规定,仲裁实行一裁终局的制度,裁决书自作出之日起发生法律效力。不服仲裁裁决的任何一方当事人均可以向法院申请撤销仲裁裁决。但在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作出撤销仲裁裁决的裁定前,仲裁裁决属于生效的终局裁决,其法律效力不受影响。
某律师指出,从司法角度上看,加多宝此次“驳回仲裁”技术难度较高,所以加多宝此次胜诉的几率不大。他认为,加多宝此举更多被外界解读为是一种“炒作”,从而唤起社会舆论对此事的关注,借此寻求“翻盘”的契机。另据第一财经日报报道,表面上看,这仍然是双方围绕“王老吉”商标权的争议,但事实上,商标使用权的归属本身应无太大的变化。对于这点,加多宝自身也是心知肚明,否则不会一边和广药打官司,一边忙着“去王老吉”,在红罐凉茶上修改宣传语并突出加多宝这个品牌。
加多宝道义上谴责“广药之羞”
上周日,广州药业集团在京举行王老吉红罐新包装上市庆典,并发布全新广告语。自此,加多宝、广药集团两款红罐凉茶并存于中国饮料市场。广药版的红罐王老吉包装上同样红底黄字,只是“王老吉”三个字采用王老吉商标中的字体,与加多宝时代的“王老吉”略有差异。同时,罐身特别增加“中国结”等元素,展现王老吉这一品牌的民族性。
6月3日,鸿道集团与加多宝(中国)有限公司对此发布联合声明表示,广州药业集团所推出的“王老吉”产品是一起性质十分恶劣的侵权事件,严重损害了鸿道集团和加多宝公司的利益。红罐与红瓶“王老吉”唯一的合法使用权仍归鸿道集团所有,鸿道集团和加多宝公司创造的商誉属于法律保护的无形资产,不容任何企业公然抢夺。鸿道集团和加多宝公司认为,广药集团明知鸿道集团和加多宝公司的权益所在,本应合理避让,却公然“搭便车”和寄生性使用,属于“地地道道的不正当竞争行为”,并将广药此举归结为是“广药集团之羞”。
对于鸿道集团与加多宝上述声明中的谴责,广药集团向中国经济网表示公司是严格依照市委市政府规定及法院法律法规来操作的,合乎规范与要求。此外,对于陈鸿道行贿事件,广药集团表示应依照国家相关法律进行处理。而加多宝对中国经济网表示,此次反诉广州药业是合理且客观的,而陈鸿道行贿潜逃目前并没有依据可言。业内人士指出,在新红罐王老吉发布会上,广药集团早已经就鸿道集团的上述说法表明了自身立场,而此时鸿道集团与加多宝从道义上去谴责广药,不如优先反思此次陈鸿道的行贿事件以及公司管理层面上的问题。
陈鸿道行贿遭热议评论员称是为非法利益
“王老吉”商标归属之争近期在网上热度不减,加之加多宝反诉广药集团使得“王老吉”之争尚未尘埃落定,可谓是赚足网民眼球。近期,网民更是将焦点对准了弃保潜逃的鸿道集团董事长陈鸿道身上。虽然有网友力挺陈鸿道,然而“行贿无罪论”等声音的出现却使这场争论变了味,有网友笑称:加多宝真有钱,这么多网络水军在为他说话。
众多网友认为,无论如何,行贿受贿理应受到法律应有的惩罚。有网友就此评论说:“无论受贿还是行贿均应得到法律制裁,犯错就应该受到惩罚,毕竟法大于情。”还有网友评论说:“行贿无罪,社会道德沦丧,情何以堪!”更有网友批驳“行贿无罪论”说:“谁说的...这也行?那以后不是更多人行贿。行贿绝对要定重罪。”此外,还有网友表示,法院已经宣判加多宝败诉,之前无论加多宝做了什么做过什么都已经成为定论了。网友认为,当务之急,加多宝现在应该做的是尽快推出加多宝品牌的凉茶,以此展开竞争。
但也有网友支持陈鸿道,为其“鸣冤”,更有甚者鼓吹“行贿无罪论”,有网友表示:“有理不行贿也办不成事!总不能不办吧?企业的前途员工的生活怎么办?”
著名财经评论员刘戈在微博上表示,李鸿道的行贿是为了非法利益的主动行贿,行贿难道有理?!记者搜索发现,刘戈是中央电视台财经频道《今日观察》栏目评论员,财经记者,专栏作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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