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环专栏:如何解开港人的“双非”孕妇心结?

2012年03月12日 15:51   来源:中国经济网   

资料图片:李环

 

    “双非”孕妇问题已成为港人的一个心结。报纸讲,电视讲,官员讲,议员讲,港区人大代表赴京开会仍不忘对中央一级官员讲。看来这个问题真是触动了港人最敏感的神经之一。

    缘起

    “双非”孕妇自香港回归以来就存在,但“双非”孕妇成为问题却是近几年的事。

    2001年的庄丰源案,香港终审法院最终裁定庄丰源一方胜诉,即父母皆非港人的“双非”儿庄丰源拥有居港权。这一判决为出生于香港的“双非”儿童获得居港权打开了法律上的大门。2003年,香港开放自由行,赴港产子的孕妇越来越多。如果说一开始香港对这些孕妇的到来还持欢迎态度,那么随着“双非”孕妇人数的不断增加,香港的医疗资源承受力下降,港人的不满也越来越多。终于,这一问题超出法律的范畴,变成一个社会问题,而且是与内地紧密相关的一个社会问题。

    原因

    了解内地人赴港产子的原因及香港人紧张、不满的原因,有助我们更好地解决这一问题。

    内地人为什么要到香港产子?只要在网上输入“香港产子”、“好处”之类的关键词,就可以得到一大堆的理由:拥有香港居留权,可以享受香港优良的教育、福利等资源,避开大陆不得生二胎的计划生育政策,等等。香港居留权的含金量甚至被一些中介公司细化为“持特区政府护照可以免签或落地签进入140多个国家和地区,移民第三国非常容易等”。当然,这些中介公司不会告诉的是,孩子不能同时拥有香港身份和内地身份,如果成年之前选择在内地读书、生活,那将会遇到许多的问题。

    那么都是些什么人去香港产子?主要是两类人:一是深圳、珠海等与香港地缘接近的地区的家庭,可能是普通收入的家庭,他们看中的多是香港的教育、福利等资源。孩子出生后多选择去香港读书,现在每日过关读书的儿童已超过1万名。另一类是北京、上海、江浙等地的中产或富裕家庭。这些人有不少是为了逃避内地不允许生二胎的政策。对他们而言,孩子的香港身份像是额外买了份保险,不会立即使用,也说不好以后是否用得上,但先买了,放在那里,因为重要的不是钱,不是香港身份背后的那些资源,而是家庭中又多了一口人。

    无论内地人出于什么原因,赴港产子的内地孕妇越来越多是事实。数字显示,2008年有2.5万名内地孕妇赴港产子,2009年这一数字是3.7万,2011年是4.4万,“双非”儿已占据香港新生儿的半壁江山。如果不采取措施,“双非”儿数量会持续超越当地儿。而“双非”儿造成的问题是显而易见的。大量“双非”儿在香港出生,却回到内地生活,特区政府无从知道这些儿童的去向,也不知他们将来会不会来港生活。在香港未来的城市规划中,自然也不知道该在教育、医疗、住房、养老等领域给他们留出怎样的配额。政府的难题是未来规划中的空白,而普通民众的难题却来自直接的“感同身受”——医疗乃至教育资源的紧张。首当其冲的是公立医院产科资源的紧张。虽然自2007年,特区政府实施赴港公立医院产子的中央预约制,且一度中止公立医院接受内地孕妇分娩床位预约,但私立医院是不受限制的。且对很多有条件赴港产子的内地家庭来说,钱已不是太大的问题,所以香港的措施反而是变相催生了内地中介与香港私立医院之间日益紧密的合作。

    有解

    办法永远比困难多。

    目前,香港政府主要通过行政措施来进行规管,试图通过限制内地孕妇名额等方式来规范这一情况,临近的广东省也大力打击黑中介给予配合。然而,在笔者看来,这些措施短期内固然会有一定成效,但治标不治本。若要治本,只需抓住两个关键词做文章。一是“居港权”,二是“生二胎”。

    居港权是说给特区政府听的。内地孕妇被香港的种种资源所吸引,说到底,这些资源的附着点都是“居港权”。即《基本法》第二十四条第二款所述,香港永久性居民包括在香港特别行政区成立以前或以后在香港出生的中国公民。人大常委会副秘书长乔晓阳日前表示,不宜修改基本法,(解决“双非”孕妇问题)终审法院自己纠正。(实际上,早在1999年1月的“吴嘉玲案”判决后,全国人大常委会就做出过“居港权”方面的释法,指出出生时父或母仍未成为香港居民的没有居港权。)终审法院的自我纠正,就涉及到2001年的庄丰源案。实际上,在庄丰源案中,人们大都只注意审判结果,很少留意有这样一段判决词:根据入境事务处提供的数字,从1997年7月1日至2001年1月31日,只有1991名在香港出生的中国公民(母亲是非法入境、持双程证或短暂逾期居留香港,父亲也仅是在香港临时居留或不是香港居民)会因为入境事务处处长被判败诉而取得香港永久居留权,等于是每年约555人,可见即使入境事务处处长败诉,也不会令香港承担任何重大风险。可见,庄案的判决是基于当时特定的历史情况。时代变迁,是否该有新的规则或政策出现?如果有一天香港突然规定父母皆非香港人的儿童即便在香港出生也没有居港权,那这一问题是否就可以一劳永逸地解决?

    生二胎是针对内地而言的。中国的计划生育政策实施30年来。很多情况已发生了变化。现在70后、80后生育主体出现了希望多生一个孩子的欲求,尤其是家庭条件比较好的。想生二胎,如果双方都不是独生子女,那算算罚款还不如去香港“合法”地生。这部分人大都对居港权的兴趣没那么浓厚,他们更关心的是下一代多一个兄弟姐妹,不要再像自己小时候那么孤单。对这类“双非”孕妇,我想也只有内地适当调整计划生育政策,才能真正“遏制”得住。

    本文作者李环是中国现代国际关系研究院涉港澳研究中心助理研究员,港澳问题专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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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苗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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