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经济网北京12月12日讯(记者邵希炜)今天下午,中国社会科学院召开新闻发布会,发布首部国家创新竞争力黄皮书《十二国集团(G20)国家创新竞争力发展报告(2001-2010)》。福建师范大学原校长李建平教授从背景和目标、理论基础、指标体系、评价报告和主要特征五个方面向大家详细介绍了《十二国集团(G20)国家创新竞争力发展报告(2001-2010)》。
李建平教授表示,国家创新竞争力是国家竞争力的重要内容,是国家竞争力在创新环节上的具体体现。该报告以世界银行、联合国等权威国际机构公开发布的统计数据为依据,以2001年为起点,到2009年年底终止,时间跨度为9年。主要以G20中除欧盟外的其他19个国家的创新竞争力的表现和动态变化情况进行评价、分析和研究。
报告显示,2009年G20国家创新竞争力处于第一方阵的依次为美国、日本、德国、法国、韩国。排在第二方阵的,依次为:英国、加拿大、澳大利亚、意大利、中国。处于第三方阵的依次为:沙特阿拉伯、俄罗斯、巴西、土耳其、南非。处于第四方阵的依次为:墨西哥、阿根廷、印度、印度尼西亚。
2001年G20国家创新竞争力处于第一方阵的依次为:美国、日本、英国、德国、法国。排在第二方阵:韩国、加拿大、澳大利亚、意大利、俄罗斯。处于第三方阵:沙特阿拉伯、中国、南非、墨西哥、巴西。
2009年与2001年相比,国家创新竞争力排位上升的有6个国家,巴西、中国、土耳其的排位均上升了2位,而法国、德国、韩国的排位均上升了1位。9个国家的排位没有变化。排位下降的4个国家。
总的来看,国家创新竞争力较高的国家大多是发达国家,主要分布在第一和第二方阵中;国家竞争力较低的国家都主要是发展中国家。从分布的情况来看,G20国家新竞争力呈阶梯状分布,2009年只有美国1个国家的创新竞争力达到80分以上,其余国家均低于60分,没有低于10分的国家。
以下是文字实录:
尊敬的各位领导专家、媒体朋友。12月的北京寒气逼人,但这里却暖意融融。今天很高兴在这里与各位领导、专家、媒体朋友们再次相聚。至此,我谨代表课题组向长期以来关心并支持我们研究工作的各位专家领导和朋友们表示诚挚的感谢。
2009年年底开始,我们着手开展对国家创新竞争力问题研究,并选取当今世界最重要的国际经济合作论坛,即G20集团作为对象,在包括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在内的各国共同努力下,历经两年多的努力,今天呈现在大家面前的这部2011年《十二国集团(G20)国家新竞争力黄皮书》,下面我就研究报告主要从以下五个方面跟大家作一个汇报。
一、背景和目标。
研究背景,课题组基于多年的前期研究积累,并结合以下基本的背景判断,对国家创新竞争力战略进行深入研究。有四个方面的背景,经济的本质属性是新一轮产业革命的前夜,推进创新型国家建设的关键所在,是增强国家综合实力的动力源泉。
研究的目的:对21世纪前10年即G20集团的国家创新竞争力作出全面的评价分析。迎接新科技革命时代不断培育经济增长的新亮点,抢占科技战略制高点,提供分析依据和决策。
研究目标:理论基础,评价体系,分析结果,提升G20国家创新竞争力的战略思路和政策框架。
二、理论基础。
所谓国家创新竞争力,是指一个国家在世界范围内对创新资源的吸引力和创新空间的扩张力,以及对周边国家和地区的影响力、辐射力、带动力,它是增强一个国家竞争力的原动力,对提升国家竞争力具有根本性的作用。
国家创新竞争力是国家竞争力的重要内容,是国家竞争力在创新环节上的具体体现:创新基础、创新环境、创新投入、创新产出、创新持续。国家创新竞争力的主要特点,第一,强调全球竞争背景。第二,强调创新资源要素的动态性。第三,强调创新资源利用的效率。第四,强调竞争市长的状况。第五,强调创新产出的市场拓展能力。第六,强调特定创新活动的优势要素。第七,强调竞争的结果。综上所述,国家创新竞争力是一个价值链环节的竞争,选择性的竞争、双向的竞争、综合能力的竞争,是国际化领域的竞争。
国家创新竞争力的重要意义,第一,从历史上来看,要从科技大国发展成科技强国,要走创新的道路。第二,从现实上来看,我们要面对当前世界性的经济危机,必须采取创新的途径。要增强国家的创新能力,才能赢得未来发展的主动权。第三,从战略方面来讲,当前全球经济科技竞争的格局正在发生深刻的变化,这为包括中国在内的世界各国在未来的科技和产业竞争中抢占战略制高点,实现跨越赢得机遇,有非常重要的理论和现实意义。
三、指标体系。
有几个特点,包括内容、层次、动态、实际的关系。指标体系构建的原则,系统性和层次性相结合,完备性和独立性相结合,一般性和可比性相结合,科学性和可操作性相结合,动态性和稳定性相结合。国家创新竞争力评价指标体系一级和二级的指标,二级指标有5个。这是二级和三级的指标,每一个二级指标有7个,5个二级指标总共有35个。国家创新竞争力指标权重的确定,这也是在评价过程中非常重要的问题,考虑到国家创新竞争力评价的特殊性,本报告采用国际上经常使用的平均权重的方法来确定各个指标的权重。
四、评价报告。
国家创新竞争力评价的时间和地域范围,从评价的时段上来讲,以世界银行、联合国等权威国际机构公开发布的统计数据为依据,以2001年为起点,到2009年年底终止,目前我们所能采集到最新的数据是截止到2009年,时间跨度为9年。国家评价范围,以G20国家为评价对象,而由于欧盟涉及27个成员国,而且欧盟中的某些成员国,如英国、法国、德国已经是G20的成员国,如果再进行评价的话,会出现重复评价的问题,因此本报告暂不将欧盟纳入评价范围,因此本报告将对G20中除欧盟外的其他19个国家的创新竞争力的表现和动态变化情况进行评价、分析和研究。
区域评价范围,在G20国家评价结果的基础上,将19个国家按照所处的地理位置分为六大区域对创新竞争力进行简要评价,分析和研究,金砖五国在国际上的影响力逐渐增强,本报告中也对金砖五国报告进行分析。
2009年G20国家创新竞争力处于第一方阵的依次为美国、日本、德国、法国、韩国。排在第二方阵的,依次为:英国、加拿大、澳大利亚、意大利、中国。处于第三方阵的依次为:沙特阿拉伯、俄罗斯、巴西、土耳其、南非。处于第四方阵的依次为:墨西哥、阿根廷、印度、印度尼西亚。
2001年G20国家创新竞争力处于第一方阵的依次为:美国、日本、英国、德国、法国。排在第二方阵:韩国、加拿大、澳大利亚、意大利、俄罗斯。处于第三方阵:沙特阿拉伯、中国、南非、墨西哥、巴西。
2009年与2001年相比,国家创新竞争力排位上升的有6个国家,巴西、中国、土耳其的排位均上升了2位,而法国、德国、韩国的排位均上升了1位。9个国家的排位没有变化。排位下降的4个国家。
总的来看,国家创新竞争力较高的国家大多是发达国家,主要分布在第一和第二方阵中,其中有8个国家是发达国家,这突出反映了这些国家长期以来经济、社会发展基础比较好,科技投入、科技人才资源和科技创新制度优势明显,因此国家创新能力也比较强,国家竞争力较低的国家都主要是发展中国家。
从分布的情况来看,G20国家新竞争力呈阶梯状分布,2009年只有美国1个国家的创新竞争力达到80分以上,其余国家均低于60分,有3个国家介于50—60分,4个国家介于40—50分,3个国家介于30—40分,6个国家介于20—30分之间,没有低于10分的国家。
2001—2009年大部分国家的创新竞争力得分均呈现上升的趋势,但个别年份会出现波动,阿根廷、巴西、中国、印度尼西亚、沙特阿拉伯、土耳其6个国家的创新竞争力得分上升趋势比较明显,波动较小。澳大利亚、加拿大、法国、德国、印度、意大利、韩国、俄罗斯等8个国家的创新竞争力得分虽也呈上升趋势,但波动比较大,日本、美国、英国下降幅度比较大。
G20国家创新竞争力得分整体提升缓慢,平均增长1.8分,其中有14个国家的创新竞争力得分上升,平均增长3.6分,只有5个国家的创新竞争力得分有所下降,平均下降3.2分。整体上来看,上升国家的数大于下降的国家数,表明本评价期内G20国家创新竞争力的整体水平是呈现上升趋势。
从区域评价来分析,综合得分来看,2009年G20集团所分布在世界六大洲中国家创新竞争力的评价分值为:北美洲50.6分、南美洲22.4分、欧洲39.8分、亚洲32.6分、非洲20.7分、大洋洲46.9分。北美洲和非洲的分值有轻微下降,分别下降1.7和1.2,其他四大洲的分值均有所上升,其中南美洲上升最多。
金砖五国的情况,2001—2009,中国和俄罗斯的国家创新竞争力得分均高于其他3个国家,2007年开始,中国的得分持续高于俄罗斯,且差距在逐年扩大,2007年之间,巴西的国家创新竞争力得分一直低于南非,但此后则持续高于南非,且差距也在逐年扩大。2001—2009年间,最高只有15.8分。
五、主要特征。
二十国集团国家创新竞争力的评价结果综合反映了G20国家在创新基础、创新环境、创新投入、创新产出和创新持续等五个方面的综合竞争力和科技发展水平。
第一,各国的创新竞争力整体排位比较稳定,变化比较小,排位处于第一方阵的美国、日本、德国和法国四个国家始终处于第一方阵,第二方阵、第三方阵和第四方阵的宾馆情况也类似。大部分国家都处于同一个区段,在一定时期内变化不明显。
第二,G20集团区域内国家创新竞争力差异明显,在G20集团所属的北美洲、南美洲、欧洲、亚洲、非洲、大洋洲六大区域的国家中,北美洲国家的创新竞争力得分最高,而非洲最低,两者得分相差29.9分,前者是后者的2.4倍。
第三,G20国家整体的创新竞争力水平呈波动上升趋势,整体平均得分从36分上升到36.8分,说明G20国家创新竞争力的整体水平有一定程度的上升。从二级指标变化情况来看,创新竞争力整体水平的上升是由创新基础竞争力、创新环境竞争力和创造投入竞争力的得分上升推动的。
第四,经济实力是提升国家创新竞争力的重要基础。从经济规模和创新竞争力之间的趋势关系来看,GDP总量越大的国家创新竞争力得分越高。例如美国GDP总量和创新竞争力得分都远远高于其他国家。比如2009年中国的GDP总量排在第三位,非常接近第二位的日本,但中国的创新竞争力与日本差距很大。
从经济发展水平和国家创新竞争力之间的趋势关系来看,人均GDP越大,经济发展水平越高,创新竞争力的得分越高,在欧洲、美洲、日本等8个发达国家,人均GDP都超过35000美元,创新竞争力得分都高。
这是研究得出的结论,不妥的地方请大家批评指正。(文字实录根据中国网直播文字整理)
(责任编辑:邵希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