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务部:外资并购将成我国利用外资的主要形式

2011年09月20日 11:56   来源:中国经济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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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务部新闻发言人沈丹阳

图为商务部新闻发言人沈丹阳。中国经济网记者 邵希炜/摄

 

    中国经济网北京9月20日讯(记者郭彩萍)    关于外国投资者并购境内企业案件审查制度的相关规定9月1日开始实施,商务部新闻发言人沈丹阳今日在例行新闻发布会上表示,开展这项工作并不意味着对外资并购设置新的门槛或者新的许可程序。未来外资并购将逐步成为中国利用外资的主要形式之一。点击进入直播专题

 

     外资并购安全审查的内容主要包括并购交易对国防安全、国家经济稳定运行、社会基本生活秩序以及涉及国家安全关键技术研发能力的影响,安全审查的重点仅限于对于国家安全造成影响或者带来潜在影响的少数并购行为。

 

    沈丹阳说,在世界经济日益一体化、产业分工日益精细化的大趋势下,中外企业间的协作竞争和相互参股并购是市场经济的常态。中国利用外资过去主要是“绿地投资”,就是新设工厂等投资,外资并购所占比重较低,去年比重为3.1%。而根据世界投资报告,去年全球国际投资27%是跨国并购。这一比例国内外差距非常大。由于近年中国自然成本以及劳动力成本不断上升,外资在中国的并购开始活跃,就像我国对国际并购也在趋于活跃一样,而且这一趋势会不断增强,外资并购将逐步成为中国利用外资的主要形式之一。今年1-8月,在我国利用外资中,并购项目达到了34亿美元,比往年有较大增长。

    “特别需要说明的是,在外资并购中国企业问题上,不必有太多担心。”沈丹阳表示,外商投资企业并不完全等同于外国资本,现存的运营外商投资企业中,有30%左右的投资来自中方;而外方出资中,有60%以上来自港澳台,其余约40%则分别来源于上百个国家和地区,其中有一部分来自于华人各种形式的投资,也有一些是民营企业到自由岛投资返回来的资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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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王慧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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