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昨天,外交部发言人姜瑜在例行新闻发布会上透露,第七次中日战略对话目前正在北京举行,双方将就中日关系以及共同关心的一些问题深入交换意见。外界目前尚不知晓这次战略对话的具体内容,但中日在东海海域的争端无疑是这次对话的重要议题之一。
与这次战略对话同样受到关注的还有日本的《海洋基本法》。有报道说,日本国会2007年开会的第一天就将讨论这部备受争议的法律。《产经新闻》曾报道说,日本国会计划于1月25日开会时讨论通过这部法律。不知何故,日本国会昨天并没有如期开会,有关《海洋基本法》的讨论也被拖后。
有分析说,日本国会会期拖延可能与7月中旬的日本上议院选举有关。但是,在中日关系逐渐转暖的背景下,这次会议延期是否与中日战略对话有关联目前还不无从判断。根据日本法律,日本政府对何时召开国会会议拥有最终决定权。
2006年4月,在自民党政调会长中川秀直(现干事长)提议下,以执政党为核心的部分议员和专家成立了“海洋基本法研究会”(会长为原防卫厅长官石破茂),并推出了这部《海洋基本法案》的草案。尽管从法理上来说,这只是日本的一部国内法,对别国没有任何效力。但这部法律通过后会对与日本有领海相连国家的海洋政策产生微妙影响,其重要性不容低估。
日本《海洋基本法案》旨在改变目前相关省厅间各自为政的局面,在管理专属海洋经济区、保护海洋环境、开发大陆架和海底资源等领域实施综合有效的政策。目前,日本负责本海洋政策的省厅(相当于部会)为国土交通省、外务省、经济产业省、防卫厅等八省厅,海洋基本法通过之后,将以统筹管理的方式处理。
《海洋基本法》载明,未来将任命海洋政策大臣、设立综合海洋政策会议并由首相牵头进行相关讨论。法案明确指出,“国家应有计划综合制定管理海洋的措施,并有责任予以实施”,并提出国家有义务完善海洋调查体制,振兴与海洋相关的教育并加大研究和开发力度。
法案规定,日本国土交通相可以划定“安全水域”,在未获得许可的情况下,任何个人或船只进入该水域都属非法行为。草案中还规定,违反规定者将被处以1年以下有期徒刑或50万日元的罚款,或者一并处罚。此外,法案还要拟定海洋基本计划,譬如就专属经济海域的开发、日本海域的安全保障等问题制定具体政策。
许多日本媒体都认为《海洋基本法》实际上是针对中国,为日企在中日存在严重争议的东海海域争夺石油天然气提供法律上的支持,创造一种日企随时都可以在日单方面提出的东海海域日中中间线日方一侧开采石油天然气资源的条件,“牵制”中国在东海专属经济区和大陆架问题上的主张。《日本时报》网络版在12月2日的报道中就明确指出,“该举措是为保护日本在东海的试开采活动提供法律基础”。《产经新闻》认为,该法案的真正目的是为了支持2006年初被授权对东海能源进行开发的帝国石油公司,借此来对抗中国在东海的能源开发项目。
分析人士指出,“如果日本为了保护日本企在有争议的海域开采油气资源,为阻止中国海洋科学考察活动提供法律依据,那将十分危险,这无疑是在东海玩火,东海很可能成为中日可能发生冲突最危险的区域”。
鉴于中日两国之间存在着错综复杂的海洋权益争端,日本《海洋基本法》必将会对中国产生许多现实或潜在的影响。对此,中国社科院日本所政治研究室主任高洪先生警告,日本的海洋政策已“走在前面”。
自上世纪90年代以来,特别是近年来,我国的海洋事业有了长足进步。然而,面对错综复杂的海洋形势,海洋事业的发展速度和力度还不足以应对国际竞争和国内经济的挑战。我国目前除了各涉海行业各自的行业发展规划和计划之外,尚无国家统一的可指导海洋事业各方面协调发展的国家海洋政策。
面对我国繁重的海洋维权任务、众多的涉外事项及严峻的海上威胁,中国迫切需要制定能够统筹全局、有力推进海洋事业发展的海洋国策,以适应新形势下的国际竞争需要。党的十六大做出了“实施海洋开发”的战略部署,国务院颁布的《全国海洋经济发展规划纲要》确立了建设海洋强国的战略目标。专家认为,开发利用海洋,发展海洋事业,对于实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战略目标,实现中华民族的伟大复兴具有重要战略意义。尽快明确中国在海洋上的战略定位,制订符合国家当前和长远利益的海洋国策,应对未来的海洋国际竞争已是燃眉之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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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苗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