梅德韦杰夫签署地下资源地段使用法令

2011年12月06日 16:50   来源:中国经济网编译   于茜
    中国经济网北京12月6日讯 (实习记者 于茜)据俄罗斯塔斯社12月5日报道:俄罗斯总统梅德韦杰夫签署了地下资源地段的使用法令,该法令对地下资源法在原有的基础上进行了修订。新法令涉及到地下资源地段的划分问题,相关文件已经于周一在相应的银行完成制定。  

    该文件草案于11月17号通过了国家杜马的审批,并且于11月25日在联邦会议上通过。

    法令修正的主要内容在于,不仅普通矿产资源产地属于具有地区意义的地段,而且,和矿产资源的开采没有关系的,单纯为建设和开发地下设施所被人们所利用的地下资源地段同样也属于具有地区意义的地段。

    然而,石油和天然气地下贮罐建设所利用的地段却是例外。

    在文件生效前,俄立法机构还没有关于这些类似地段的相应准则。根据与俄罗斯地下资源和国家领土机构的协调,俄联邦主体政府机构将会提供具有地区意义地段以供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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