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欧与美国等西方国家的国有企业利润分配方式各有不同。在西欧,尽管国有企业数量和资产比重不大,但其国有资产的隶属关系清晰,并与该国的预算体制直接挂钩。美国的不少区域则采用直接分红,返利于民。
在法国,其预算体系与公共行政机构相适应,分为中央预算、地方预算和国家社会预算。法国的中央预算由一般预算、附属预算和国库特别账户构成。一般预算是中央预算的主体部分,其收入主要来自税收,其它为国有企业利润分红和国外收入等。国有企业在按税法规定纳税外,如有盈利,则必须按50%的税率上交所得税。其余利润,一部分按股份向股东发红利,国家股份的红利均上交法国经济财政部的国库司,另一部分作为企业纯利润,归企业自行支配。此外,凡涉及中央一级国有企业的投资计划、资本变动、股权安排、重大发行债券和股票的计划,都要报其财产隶属关系所在的经济财政部决策,重大问题还要由内阁会议决定。
德国分为联邦、州、地方(市、县和乡镇)三级财政体制,中央一级国有企业的财产隶属关系在财政部。英国是两级(中央和地方)财政预算体制,国有企业是两级所有。两国国企红利均通过财政预算体系上交国库。出于综合经济管理部门的主要职责是宏观调控和反垄断的考虑,西欧各国主要把中央一级国有资产所有者的职能集中放在制定和实施国家财政预算的财政部门,而不是综合经济管理部门或行业主管部门。此外,西欧各国国有企业的领导人一般不允许由现职政府官员出任,而是来自企业界。在德国,国有企业领导人由各行业主管部长提名,征得财政部的同意,提交内阁会议讨论后任命。英国国有企业领导人的任免由行业主管大臣全权负责。
在美国,不少州利用其公有资产的收益进行直接分红,让老百姓得到实惠。比如,1976年阿拉斯加州公民投票决定设置一个独立于政府之外运营的“资源永久基金”,将该州至少25%的石油资源及相关收入投入永久基金。自1982年起,阿拉斯加州政府连续20多年给在该州居住6个月以上的公民发放分红,每人每年几百至上千美元不等。不仅如此,该州居民还能享受到分红作用在公共服务和公共产品上的益处,成为公有资源市场化运作的成功样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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