英文Cabinet的译名。原意为“内室”或“密议室”。某些国家最高国家行政机关—中央政府的名称。在内阁制的资本主义国家,内阁是由议会中占多数席位的某个政党单独组成,或由议会中构成多数席位的几个政党联合组成,由国家元首任命。内阁最初始于英国,有英王的枢密院外交委员会演变而来,十七世纪英国资产阶级革命后,在英王威廉三世时,枢密院与外交委员会已有内阁之称。1717年以前,内阁会议习惯上由英王主持,1717年之后,当时英王乔治一世由于不懂英语而不再主持内阁会议,于是内阁会议改由一名大臣主持,这样就产生了首相职务,并形成了英王不得参加内阁会议的惯例。这实际上是反映了英国资产阶级在革命后对英王权力逐步限制和削弱。一般认为,正规的内阁制始于英国1721年成立的以罗伯特沃波尔(1676—1745)为首的内阁。
虽然内阁经常由被称为同辈中年纪最长者(first among equals)的英国首相带领。英国首相使用被受权的皇室特权内的任命权(powers of patronage)任命和革除内阁大臣。如此,首相在任何内阁大臣提拔也需要英国君主的正式同意;君主同意都只是象征式,近期亦从无拒绝过。内阁大臣互换职位是内阁改组。首相的团结程度视乎当时政治气候和个人作风而定。首相或经内阁常任秘书长分派内阁会议议程。在英国宪制程序上,内阁是英国枢密院属下委员会;因此各大臣拥有The Right Honourable称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