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这则新股发行改革将引入“红鞋”制的消息确实,而且能够列入“两会”之后公布新股发行改革方案(征求意见稿),并在日后新股发行时得到落实。那这,不但对股市与股市制度本身是一种进步,而且对中小投资者权益保护肯定也会是一个“福音”。
其实,在市场制度安排公平层面上,无数成熟资本市场的发展历史已证明,衡量一个市场公平水平,或者说一个市场在多大程度上实现了公正,其中有一个重要标尺,那就是要看相关市场制度及其监管对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的保护程度。而且这种市场公平,往往还要以对弱者,也就是有以对中小投资者利益的倾斜性制度安排来得到体现。
以市场公正角度看,投资风险与收益相匹配,应该是一个体现市场公平的基本原则,无疑是市场制度设计所该有的理念。目前的新股定(询)价机制,及其向机构投资者倾斜的安排,一开始就使市场中小投资者陷入了先天上的不利交易地位,显然,这样的结果不仅难以与市场公平原则所要求的弱者优先相契合,并且与投资风险与投资收益匹配的市场基本公正性要求更是相距甚远。
近日绿鞋一词频见报端,但到底什么是绿鞋呢?简单地说,绿鞋就是超额配售选择权。绿鞋机制最主要的功能是:主承销商可以根据市场状况,适当调节新股的发行规模,增加市场流通性,收窄价格波动。正因为绿鞋有如此功能,所以海外股票发行过程中,运用绿鞋非常广泛。
说的再具体一点,绿鞋的含义是授权主承销商在股票上市之日起的30天内,可以择机按同一发行价格比预定规模多发15%(一般不超过15%)的股份。绿鞋的具体应用:如果发行人股票上市之后的价格低于发行价,主承销商用事先超额发售股票获得的资金,按不高于发行价的价格从二级市场买入,然后分配给提出超额认购申请的投资者;如果发行人股票上市以后的价格高于发行价,主承销商就要求发行人增发15%的股票,分配给事先提出认购申请的投资者,增发新股资金归发行人所有,增发股份计入本次发行的一部分。
显然,绿鞋机制的引入,可以起到稳定新股股价的作用。因此,今后对于套上绿鞋的新股,上市之日起的30天内,其快速上涨或尴尬破发的现象将有所抑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