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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品安全风险交流阶段文字实录

2015年06月15日 18:35   来源:中国经济网   

  主持人(彼得·苏萨·霍杰斯科夫):非常欢迎大家参与本次最后阶段的会议,我也非常高兴能够主持本阶段的会议,也就是食品安全的风险交流,我是彼得?苏萨?霍杰斯科夫,我是世卫组织西太区健康安全与应急司食品安全技术主管,在西太区的食品安全是由我们区域内的食品安全战略来主导的,它着力于支持各国强化其国内的食品安全的系统,而且也推动建立合作伙伴关系,并且进行各部门的协调合作,并且进行跨国界的协调合作。国际合作和信息的分享,对于实现食品安全而言是非常重要的,这也是与我们这第七节主题息息相关的,风险交流是风险框架的很重要一部分。之前的发言有多次提到这个问题,我们必须要维持,并且强化消费者的信心。让消费者作出知情的选择。并且,在决策中做好透明,并且促进信息在利益相关方之间,在信息分享时的分析和消费者之间信息的很好传达,在这个阶段我们有四位发言者,首先介绍第一位发言人是王红女士,是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食品药品监管三司司长,在担当三司司长之前,2006年到2013年在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从事食品生产监管工作,下面有请王红女士上台发言。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食品药品监管三司司长王红:尊敬的来宾、各位朋友,下午好,我来自国家食药总局,我叫王红。很高兴今天有这样的机会和各位同行在这里探讨食品安全监管工作。本次论坛将食品安全风险交流作为专题来讨论,充分说明风险交流的重要性。食品安全需要社会共治,需要国际共治,但共治的前提是达成共识。而风险交流是促进达成共治的重要手段。

  国际社会高度重视食品安全风险交流工作,世界卫生组织和联合国粮农组织将其列为风险分析的三大支柱之一。欧盟等很多国家和地区都设有专门机构和专职人员从事这项工作。中国政府同样高度重视食品安全风险交流工作,新修订的食品安全法对风险交流的主体、原则、内容和形式进行了专门的规定。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成立以来,将其作为整个食品安全工作的重要内容,作了很多探索。下面我想跟大家分享一下我们的认识和做法。

  简单来讲,食品安全风险交流就是利益各方围绕食品安全风险及其相关因素交换信息、意见和看法的过程。首先是利益各方,这是一个关键词。利益各方包括监管者、生产经营者、消费者、媒体以及其他社会组织等多个主体。单凭某一方的努力,往往难以达到预期的效果。第二,交流的实质是交换信息,交换意见和看法。这不仅仅是告知和传达,意味着交换是有来有往,要把我掌握的信息告诉你,然后听取你的意见,接下来我还要作出回应,这样才能形成良性的互动。第三,交流强调过程。我们是从食品安全风险的发现、风险的评估、风险的管理,这个管理过程是从措施的制定、措施的执行以及监管的结果,全过程的交流,这样可以有效地缓解各方的认知不一带来的矛盾。

  通过风险交流可以收到四个方面的效果:第一,有利于科学理解风险信息。用通俗易懂的语言解读专业术语,避免误读误解造成过度反应,这样架起利益各方之间的桥梁,弥合认知差异,促进行程共识。二是促进法律法规政策措施的有效实行,风险交流是监管工作的润滑剂,政策措施制定过程中,及时交换信息意见,充分沟通博弈,使各方能够充分了解制定政策措施的依据、目的和意义,决策的可行性、合理性和可操作性,就会大大提高。三是提高监管部门公信力和消费者信心。风险本身的严重程度和消费者对风险的关注程度是影响风险认知的两个重要因素,先者恩由客观决定,后者受主观制约,秉持透明开放的态度,通过长期不懈的工作,采取有效的手段,有利于各方建立互信,提高监管的权威,提高消费的信心。四是促进食品产业健康发展。风险交流缺位有时会给产业带来很大的影响,比如乳制品行业,曾经发生过的事件对行业发展产生了不同程度的影响,处置过程中存在程度不同的风险,交流不足。可以说,风险交流既是雪中送炭,也会是锦上添花及在实际工作中作用会越来越突出,大家也会越来越重视。

  很多国家和地区已经把食品安全风险交流作为重要的基础性工作,在机构设置、人员专业化水平、交流渠道形式、学科研究、规划设计等方面积累了丰富的经验,与国外相比,我们国家目前还在风险交流工作上面临着以下的挑战:

  一、我们面临的形势更复杂、工作难度更大。相对于吸烟、交通意外等风险。食品安全风险本身就具有较强的激惹性,加之新风险带来的不确定性,容易让人质疑、反感甚至引发负面情绪。公众一方面对风险交流提出更高的要求,另一方面,食品安全认知水平会导致片面的食品安全观。网络和新媒体的出现,信息量激增且高度碎片化、传播速度更快、影响范围更广,我们说谣言张张嘴,辟谣跑断腿,同时我国食品产业发展不平衡,各种食品安全事件时有发生,这对包括风险交流在内所有食品安全工作都是难以逾越的挑战,在这种情况下建立利益各相互方的互相互信,恐怕是我们最大的挑战。

  二是目前交流机制体制还尚不健全,专业人员匮乏。风险交流是2013年机构改革以后赋予食药监的新的职责,应该说是白手起家,整个体系构建从零开始,包括行政部门、技术支撑、专业人员、专家队伍、机构协作等方面,都在建立中。另外,食品安全风险交流工作,既需要懂专业,又要懂得交流的复合型人才。我国高等教育中,目前尚未专门的设置这一课程,所以说,目前从事这一项工作人才也非常的匮乏。

  三是制度机制亟待建立。目前以食品安全风险交流为名目的制度机制尚属空白,总局正在组织制定。没有相应的制度保障,风险交流工作就缺乏有利的依据,也难以摆到应有的重要位置。

  那么,食药监总局高度重视这项工作,我们从打基础、建机制、强能力三个方面着手开展这方面的工作,一是机制上,我们组建了食品安全风险交流专家库,从多专业、多领域遴选了专家建立风险交流智库,设立了专家秘书处,而且我们制定了年度的工作计划。二是我们形式上创新了风险交流载体,充分发挥第三方平台的作用,与行业组织联系,与科研机构沟通,与媒体朋友交流,通过编制食品安全热点解析,在报纸设立风险交流专栏,制作专题短视频、央视合作拍摄专题片等,我们同时还借助总局的网站、微博和时事要闻、客户端加大我们的传播力度,引导树立正确的食品安全理念。三是强化了人员培训和队伍建设,针对食药监系统我们举办专门的培训班,系统梳理了典型国家和地区的经验做法,编写了风险交流相关的资料和培训教材,逐步地提高了全系统的专业化水平。四是进一步拓展了国际合作交流。去年我们与世界卫生组织、国际食品信息中心、欧盟美国农业部、耶鲁大学等合作举办了风险交流的论坛。邀请国内外权威专家讲座,学习借鉴国外经验,这些工作总得来讲我们还处于起步阶段,与国外相比还有很长的路要走。但是,我们会坚持做下去。

  首先是坚持科学客观。科学意味着说服力和公信力。这里的科学既要强调准确,也要全面,不能只报喜不报忧,要尊重科学,提出建议,特别是要承认科学的局限性和不确定性。二是我们坚持公开透明,透明是风险交流的重要原则。以坦诚、平等、开放的胸怀,面对质疑,逐步构建信任和信誉。三是坚持及时有效。风险交流要达到预期目标,关键在于了解受众的需求,在此基础上建立正确的信息,以易于接受的方式和渠道传递出去,实现风险交流的及时有效。四是坚持多方参与。风险交流邀请各利益相关方的参与,通过多方参与促进共识。这里不仅仅是监管部门自说自话,更重要的是注重行业、企业、媒体、公众的参与。

  我们也认识到,食品安全风险交流是国际化的通用语言,在这方面,我们真诚地希望与各位国际同行加强合作交流,相互分享经验,互相取长补短。

  最后,我想说的是,做好食品安全工作是我们每一个人的责任。那么,不论你是企业、是媒体、是消费者还是监管者,让我们每一个人自省,食品安全,我们做了什么,还需要做什么,让我们行动起来参与到食品安全风险交流工作中。谢谢。

(责任编辑:张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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