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 治
【宪法】韩国现行宪法是1987年10月全民投票通过的新宪法,1988年2月25日起生效。
新宪法规定,韩国实行三权鼎立、依法治国的体制。根据这部新宪法,总统是国家元首和全国武装力量司令,在政府系统和对外关系中代表整个国家,总统任期5年,不得连任。
总统是内外政策的制定者,可向国会提出立法议案等;同时,总统也是国家最高行政长官,负责各项法律法规的实施。总统通过由15-30人组成并由其主持的国务会议行使行政职能。作为总统主要行政助手的国务总理由总统任命,但须经国会批准。
国务总理有权参与制定重要的国家政策。总统无权解散国会,但国会可用启动弹劾程序的方式对总统进行制约,使其最终对国家宪法负责。
【议会】称国会,立法机构。韩国实行一院制,国会是国家立法机构,共299个议席,每届任期4年,国会议长任期2年。宪法赋予国会的职能除制定法律外,还包括批准国家预算、外交政策、对外宣战等国家事务,以及弹劾总统的权力。
根据韩国法律,4年一届的国会分前后两个半期,两名议长分别任职两年。韩国法律规定国会议长应脱离党籍。
【司法机构】 韩国法院共分三级:大法院、高等法院和地方法院。大法院是最高法庭,负责审理对下级法院和军事法庭作出的裁决表示不服的上诉案件。大法官由总统任命,国会批准。大法官的任期为6年,不得连任,年满70岁必须退位。
检察机构有大检察厅、高等检察厅和地方检察厅,隶属法务部。大检察厅是最高检察机关。
【政府】总统兼任政府首脑,国务总理辅助总统工作。
2013年1月,韩国宣布政府机构改革方案。根据方案政府设17部3处17厅。新设“未来创造科学部”和“海洋水产部”,恢复“经济副总理制度”。“知识经济部”改编为“产业通商资源部”,“行政安全部”改编为“安全行政部”,废除特任长官室。“教育科学技术部”、“国土海洋部”、“农林水产食品部”分别改名为“教育部”、“国土交通部”、“农林畜产部”。
韩国总统官邸青瓦台(Chong Wa Dae) 位于首尔(旧译“汉城”)市钟路区世宗路一号。这里原来是高丽王朝的离宫,1426年朝鲜王朝建都首尔(旧译“汉城”)后,把它做为景福宫后园,修建了隆武堂、庆农斋和练武场等一些建筑物,并开了一块国王的亲耕地。1927年日本入侵后毁掉五云阁以外的所有建筑,建立了朝鲜总督官邸。1945年日本投降后变为军政长官官邸。1948年8月大韩民国成立的同时,它成为总统官邸并改名为景武台 (Kyung Mu Dae)。1960年4月19日推翻李承晚政权后,尹谱善当选总统并入主景武台。不久,因为尹谱善忌“武”字并为了同美国白宫相对应,给白墙蓝瓦的这群建筑起名为青瓦台,所以也有人称其为“蓝宫”(Blue House)。现在,青瓦台主楼为总统官邸,有总统办公室、接见厅、会议室、居室,配楼有秘书室、警护室和迎宾楼等。
(责任编辑:郭彩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