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7年8月20日,国家外汇管理局宣布,天津滨海新区将首家试点个人直接投资港股。不过,政策宣布后引起国内争议,后无限期推迟。
●2007年11月5日,时任总理温家宝表示,迟迟没有开通港股直通车,政府是从四个方面来进行考量。
●2009年国务院19号文件提出适时推出国际板,引入国际公司股票,后未有实质性进展。
●2011年8月,中国证监会宣布推出港股ETF基金,亦被称为“港股小直通车”。
●2013年11月,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推动资本市场双向开放,有序提高跨境资本和金融交易可兑换程度”。
●2014年4月,国务院总理李克强在博鳌亚洲论坛2014年年会上宣布:将积极创造条件,建立上海与香港股票市场交易互联互通机制。
●2014年4月10日,中国证监会与香港证监会发布《联合公告》,批准在中国内地与香港股票市场建立股票市场互联互通机制试点,简称为“沪港通”。
沪港通包括“沪股通”和“港股通”两部分。其中,港股通,是指内地投资者委托内地证券公司,经由上交所设立的证券交易服务公司,向联交所进行申报,买卖规定范围内的香港联交所上市的股票。沪股通,则是指香港投资者委托香港经纪商,经由联交所设立的证券交易服务公司,向上交所进行申报,买卖规定范围内的上交所上市的股票。
●2014年8月7日,上海证券交易所向各证券公司下发《上海证券交易所沪港通试点办法(草案)》。在获得证监会批准后,上交所将正式发布《沪港通试点办法》,这之后券商就可开始向交易所申请办理开通港股通交易权限事宜。
●2014年9月4日,港交所旗下的联交所、香港中央结算有限公司、上海证券交易所、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就建立沪港通订立“四方协议”,明确各方就沪港通股票交易、结算、存管、市场监察的各项权利及义务,该协议是沪港通最为基础性的操作文件。
●2014年在9月19日证监会的例行通气会上,新闻发言人张晓军表示:8月30日、9月13日集中开展了两次全网测试,沪港两地180 多家券商(约占市场交易份额的80%)参与测试。测试结果表明,各方的技术系统基本就绪,各项工作进展顺利,但具体启动时间还未确定。
当天,上交所负责人也介绍称,有关规则协议已基本定稿,针对会员沪港通技术系统的检查工作已接近尾声。此外,在跨境监管合作方面,“已就两所监察合作事宜达成一致”。
●2014年9月26日,《上海证券交易所沪港通试点办法》正式发布,同时发布的还包括《上海证券交易所港股通投资者适当性管理指引》等配套规则。沪港通规则体系基本齐备。
●2014年10月17日,中国证监会与香港证监会共同签署了《沪港通项目下中国证监会与香港证监会加强监管执法合作备忘录》。同时,这也预示着内地与香港关于沪港通跨境监管合作的制度安排已完成。
同日,中国证监会发布《关于证券公司参与沪港通业务试点有关事项的通知》,进一步明确证券公司参与沪港通业务试点有关事项。公布了89家首批获得沪港通业务资格的券商。
●2014年10月24日,为解决沪港通实施后表决提案相关问题,中国证监会发布《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2014年修订)》和《上市公司章程指引(2014年修订)》。
●2014年10月26日,原定举行的沪港通开通彩排仪式被取消。
当日晚间,港交所行政总裁李小加证实未接获“沪港通”开通时间。但他表示,沪港两地交易所目前已做好所有准备工作,现在考虑的是“时间”问题,而不是“是否开通”,希望市场耐心等待。他坦承资本增值税问题未解决,沪港通不会“通车”。同时表示“占中”行动对香港金融市场运作暂时没有影响,但长远不会没有影响。
●2014年11月6日,证监会新闻发言人邓舸在例行发布会上回应媒体询问时表示,目前沪港通试点的各项准备工作已经到了最后阶段。他同时就沪港通试点在实行名义持有人制度下关于上市公司前十大股东信息披露、持股5%以上股东信息披露、境外投资者持股比例上限计算和认定、资产管理公司或集团公司的权益披露等问题进行了详细介绍。
●2014年11月9日,参加APEC第二十二次领导人非正式会议的香港特首梁振英表示,习近平总书记当面回应他说沪港通很快就会正式推出。
●2014年11月10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香港证券及期货事务监察委员会决定批准上海证券交易所、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香港中央结算有限公司正式启动沪港股票交易互联互通机制试点(以下简称沪港通)。沪港通下的股票交易将于2014年11月17日开始。
●2014年11月17日,沪港通正式启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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