备受各界关注的上海自由贸易区将于10月1日正式启动,尽管具体细节依然不详,但预计上海自贸区将为决策者放松政府对金融行业管制提供一块试验田。根据官方公告,在自贸区内政府可能扩大允许外商投资的行业范围,尤其是服务业。
从许多特征上看,“上海自由贸易区”准确的说法应该是“上海自由贸易园区”。根据商务部和海关总署2008年5月15日发布的《关于规范“自由贸易区”的函》(商国际函[2008]15号),自由贸易区和自由贸易园区是有区别的。
“自由贸易区”对应的英文是FREE TRADE AREA(FTA)。根据世界贸易组织的有关解释,所谓“自由贸易区”,是指两个以上的主权国家或单独关税区通过签署协定,在世贸组织最惠国待遇基础上,相互进一步开放市场,分阶段取消绝大部分货物的关税和非关税壁垒,改善服务和投资的市场准入条件,从而形成的实现贸易和投资自由化的特定区域。“自由贸易区”所涵盖的范围是签署自由贸易协定的所有成员的全部关税领土,而非其中的某一部分。迄今,我国已与东盟、巴基斯坦、智利、新西兰等签署自由贸易协定,从而建立起了涵盖我方和对方全部关税领土(注:我方关税领土不含香港、澳门和台湾地区)的“自由贸易区”。
“自由贸易园区”对应的英文是FREE TRADE ZONE(FTZ)。根据世界贸易组织的有关解释,自由贸易园区指的是在某一国家或地区境内设立的实行优惠税收和特殊监管政策的小块特定区域,类似于世界海关组织的前身——海关合作理事会所解释的“自由区”。按照该组织1973年订立的《京都公约》的解释:“自由区(FREE ZONE)系指缔约方境内的一部分,进入这一部分的任何货物,就进口税费而言,通常视为在关境之外,并免于实施通常的海关监管措施。有的国家还使用其他一些称谓,例如自由港、自由仓等”。中国的经济特区、保税区、出口加工区、保税港、经济技术开发区等特殊经济功能区都具有“自由贸易园区”(FTZ)的某些特征,但目前中国尚没有与“自由贸易园区”完全对应的区域。
根据商务部和海关总署在商国际函[2008]15号中给出的建议,FREE TRADE AREA,统一翻译为“自由贸易区”,FREE TRADE ZONE统一翻译为“自由贸易园区”。照此看来,即将于10月1日启动的上海自由贸易区,准确的说法应该是“上海自由贸易园区”。
相关数据:
数据简报:中国已签署的11个自由贸易区协定一览
(责任编辑:苗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