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看中经经济日报微信中经网微信
当前位置     首页 > ce专稿 > 独家稿件-综合类 > 正文
中经搜索

新加坡国立大学李光耀公共政策学院副教授顾清扬:“一带一路”将引领新型全球化

2018年05月02日 07:09   来源:中国经济网—《经济日报》   

  面对当前全球贸易保护主义逆流,传统全球化模式已经难以解决在经济、金融和贸易等方面出现的诸多新问题,世界经济急需一种与之相适应的新型全球化机制。新加坡国立大学李光耀公共政策学院副教授顾清扬认为,中国提出的“一带一路”倡议致力于构建公平合理的国际经济秩序,将引领和充实新型全球化发展,是有效改善全球经济增长乏力的“中国方案”。

  顾清扬表示,自2008年国际金融危机爆发以来,旧有全球化模式对于世界经济的拉动作用已经大大减弱。世界经济和金融出现了很多新问题,这些问题在旧的全球化框架下不能得到有效解决。比如,在国际贸易循环方面,传统的全球化模式下,发达国家和发展中国家形成了一个贸易和资金的循环。发达国家凭借自身优势,向发展中国家派发订单,发展中国家按照订单生产出消费品再运回发达国家消费,同时资金也流向发展中国家,形成了“南北循环”模式。韩国、新加坡以及早期的日本都受益于这种全球化贸易模式。但是,2008年国际金融危机爆发后,美国的经济和金融体系元气大伤,特别是中产阶级的支付能力大大下降。随后,欧洲爆发主权债务危机导致整个欧盟的支付能力急剧减弱。发达国家整体资金吃紧,发展中国家资本开始充裕;在技术方面,虽然目前美欧仍走在全球高端技术的前沿,但中国和韩国已经在中高端技术领域迎头赶上,并在某些方面对美欧形成了挑战。因此,发达国家比较优势不再,南北差距日渐缩小,造成原有“南北循环”的全球化模式与现实不相适应。

  在此情况下,寻找和探索一种与现实相适应的新型全球化发展思路势在必行。顾清扬告诉记者,相关数据表明,发达国家间的贸易往来一直呈下降趋势;同时,南南贸易活动不断活跃,持续走强。因此,未来新型全球化或将始于南南国家间的贸易循环。不同于以往全球化“南北循环”消费制成品的贸易特点,新型全球化将以与工业化和城市化等基础设施相关的投资品循环为特征。中国提出的“一带一路”倡议贯穿亚欧非大陆,连接东亚和欧洲经济圈,将南太平洋作为海上丝路的自然延伸,打破了洲际和次区域之间的藩篱。正是助力于“一带一路”相关国家和地区的基础设施投入,通过投资基础设施,修建铁路、桥梁、发电厂及港口等投资品的流动,促进相关国家和地区工业化、城市化发展,拉动经济,改善民生。待发展中国家得到发展后,支付能力得到提升,就可以向发达国家购买高科技消费品和高端服务。这样一来,发达国家也可以加入到这个新的全球化循环之中,进而形成相互补充、相互促进的新型全球化。

  在新型全球化形成过程中,“一带一路”将发挥积极的引领作用。顾清扬表示,以往传统的全球化主要依靠海洋运输,因此航线起始点及沿海地区会最先受益而发展较快。“一带一路”倡议的重要意义在于改变了旧的全球化贸易模式,经相关各国向内陆辐射,惠及整个国家和地区,这是原有全球化模式无法做到的。“一带一路”引领的新型全球化将打通陆路梗阻,使在原有全球化模式下不能受益的内陆国家和地区成为新一轮全球化的积极参与者,这无疑是对新型全球化发展的巨大贡献。(经济日报驻新加坡记者 刘 威)


(责任编辑:何欣)

分享到:
中国经济网版权及免责声明:
1、凡本网注明“来源:中国经济网” 或“来源:经济日报-中国经济网”的所有作品,版权均属于
  中国经济网(本网另有声明的除外);未经本网授权,任何单位及个人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它
  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已经与本网签署相关授权使用协议的单位及个人,应注意该等作品中是否有
  相应的授权使用限制声明,不得违反该等限制声明,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时应注明“来源:中国
  经济网”或“来源:经济日报-中国经济网”。违反前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2、本网所有的图片作品中,即使注明“来源:中国经济网”及/或标有“中国经济网(www.ce.cn)”
  水印,但并不代表本网对该等图片作品享有许可他人使用的权利;已经与本网签署相关授权使用
  协议的单位及个人,仅有权在授权范围内使用该等图片中明确注明“中国经济网记者XXX摄”或
  “经济日报社-中国经济网记者XXX摄”的图片作品,否则,一切不利后果自行承担。
3、凡本网注明 “来源:XXX(非中国经济网)” 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
  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4、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在30日内进行。

※ 网站总机:010-81025111 有关作品版权事宜请联系:010-81025135 邮箱:

精彩图片
关于经济日报社关于中国经济网网站大事记网站诚聘版权声明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自律公约广告服务友情链接纠错邮箱
经济日报报业集团法律顾问:北京市鑫诺律师事务所    中国经济网法律顾问:北京刚平律师事务所
中国经济网 版权所有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10120170008)   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107190)  京ICP备18036557号

京公网安备 11010202009785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