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看中经经济日报微信中经网微信
当前位置     首页 > ce专稿 > 独家稿件-综合类 > 正文
中经搜索

欧洲基于云计算的电子政务仍处发展初期(上)

2014年06月18日 14:28   来源:中国经济网   

  随着云计算的发展,基于云计算的电子政务受到越来越多国家的重视。欧洲一些国家将基于云计算的电子政务列入了国家战略,还有一些国家已开始投入应用。其中,奥地利、丹麦、芬兰、法国、德国、爱尔兰、西班牙和英国等国属于发展基于云计算的电子政务较好的国家,而他们从云计算中获益的同时,也面临着诸多挑战。

  一、国家战略

  (一)奥地利

  奥地利虽还未在公共服务中应用云计算,但奥地利总理府数据平台于2012年发布一份公共部门应用云计算的文件,涉及法律、经济、技术以及公共部门使用云计算的机遇和风险等方面。根据该文件,奥地利电子政务应用系统或将部署私有云、社区云和公有云。

  (二)丹麦

  丹麦政府早在2009年就开始讨论在公共部门应用云计算,但至今仍纠结于云计算的安全和隐私保护问题。事实上,丹麦政府是公共领域使用云计算的领先国家。例如,2011年,丹麦计划在学校系统使用Google应用程序(日历表、电子邮件等)。此外,丹麦政府采购组织还于2011年将政府采购移入云端。

  (三)芬兰

  芬兰目前还没有在公共部门应用云计算的国家战略,仅启动了一项基于云计算的ICT集中服务的探索性研究,但芬兰政府在其发布的《生产力和创新力芬兰——2011年至2020年数字化议程》报告中,特别强调了云计算的重要性。

  (四)法国

  法国支持发展和部署全国范围的政府专属云,并称之为政府云(Governmental Cloud)。法国于2011年开始发展名为“Andromeda”的政府云,由本土两大运营商提供服务,采用IaaS平台。法国发展政府云的意图在于保障本土数据保护和立法问题,并能符合本国国家数据保护和安全法律。此外,埃森哲公司还为法国法律与行政信息管署(DILA)建设了专属云,以便为法国公民提供更加便捷和高效的公共五福。

  (五)德国

  德国联邦政府于2010年发布了ICT战略,云计算是战略的核心内容。德国希望促进云计算服务发展,并尽快使中小企业和公共部门从中受益。此外,德国还发布了云计算行动计划,具体讨论了如何面对云计算将要带来的挑战等问题。

  (六)爱尔兰

  爱尔兰于2009年发布了《科技行动支持智慧经济》报告,将云计算提高到了国家战略层面,并将其视为国家经济发展的主要推动力。2012年,爱尔兰发布《云计算战略》报告,计划在多个政府部门应用云计算提供公共服务。此外,还发布了云计算应用指南——《SWiFT10:云计算决策支持》,设定了系列标准以指导企业更好地应用云计算。

  (七)西班牙

  西班牙公共部门应用云计算的程度相当有限。事实上,云计算因其能节约成本的优势在财政能力有限的地方政府得到了更好的发展,一些地方政府应用云计算已经有3年以上的历史。在西班牙比较受欢迎的是私有云(占比58%),然后才是公有云(占比31%)和混合云(占比17%)。

  (八)英国

  英国政府于2011年发布了ICT战略,该战略提及要部署英国的政府云。2012年,英国成功建立了云商店,并采用预付费模式提供基础设施、软件、平台和专业服务。

  二、发展现状比较

  8个欧洲国家中有5个已经将基于云计算的电子政务纳入到国家战略,而另外的3个国家,云计算也已在个别地方(如直辖市或地市)得以应用。

  大多数国家计划在全国层面的公共部门应用云计算,而奥地利、法国、西班牙和英国四国正在计划或已经开发部署专门的政府云(G-Cloud)。由于没有足够的信息,芬兰和德国的情况未知。

  8个国家最常应用的云计算类型是私有云和社区云,公有云只有在满足安全与隐私要求的前提下才在考虑范围内。

  8个国家中,50%的国家最常应用的云计算服务模式为基础设施即服务(IaaS),平台即服务(PaaS)和软件即服务(SaaS),具体因根据每个国家的实际情况有所不同,譬如法国侧重于IaaS、丹麦偏向SaaS、还有一些国家则选择了PaaS模式等。

  上表的最后一栏列举了各国计划利用云计算提供的电子政务服务类型:IaaS服务模式主要用于经济高效的备份和存档方法,以及推动政府数据公开;PaaS服务模式主要提供基于云计算框架的电子政务解决方案,并作为地方政府开发独立的电子政务应用的基础;SaaS服务模式最常用于电子邮件服务。此外,多数国家考虑将云计算用于协同办公。

  (未完待续)

  资料来源:奥地利格拉茨技术大学欧洲政务云报告

  编译:工业和信息化部国际经济技术合作中心 张靖、王超

更多精彩内容参见“中国经济网-国际频道-国际IT行业资讯”       

  

(责任编辑:林秀敏)

分享到:
中国经济网版权及免责声明:
1、凡本网注明“来源:中国经济网” 或“来源:经济日报-中国经济网”的所有作品,版权均属于
  中国经济网(本网另有声明的除外);未经本网授权,任何单位及个人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它
  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已经与本网签署相关授权使用协议的单位及个人,应注意该等作品中是否有
  相应的授权使用限制声明,不得违反该等限制声明,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时应注明“来源:中国
  经济网”或“来源:经济日报-中国经济网”。违反前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2、本网所有的图片作品中,即使注明“来源:中国经济网”及/或标有“中国经济网(www.ce.cn)”
  水印,但并不代表本网对该等图片作品享有许可他人使用的权利;已经与本网签署相关授权使用
  协议的单位及个人,仅有权在授权范围内使用该等图片中明确注明“中国经济网记者XXX摄”或
  “经济日报社-中国经济网记者XXX摄”的图片作品,否则,一切不利后果自行承担。
3、凡本网注明 “来源:XXX(非中国经济网)” 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
  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4、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在30日内进行。

※ 网站总机:010-81025111 有关作品版权事宜请联系:010-81025135 邮箱:

精彩图片
关于经济日报社关于中国经济网网站大事记网站诚聘版权声明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自律公约广告服务友情链接纠错邮箱
经济日报报业集团法律顾问:北京市鑫诺律师事务所    中国经济网法律顾问:北京刚平律师事务所
中国经济网 版权所有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10120170008)   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107190)  京ICP备18036557号

京公网安备 11010202009785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