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看中经经济日报微信中经网微信
当前位置     首页 > ce专稿 > 独家稿件-综合类 > 正文
中经搜索

2013年全球电动汽车销售额翻番(下)

2014年05月19日 09:47   来源:中国经济网   

  2013年全球电动汽车销售额翻番(上)

  电动汽车在挪威和荷兰市场上的强劲表现表明,财政激励、政府拨款以及税收优惠等政策起到了关键作用,市场正在向清洁能源汽车一方倾斜。报告将全电动汽车雷诺Zoe和以汽油为动力的雷诺克莱奥汽车进行了比较,说明电动车比传统汽车更具成本效益,在挪威,降低运行成本和税收减免等优惠政策加在一起,节省金额超过11530欧元。

  然而在德国,这种激励和优惠的价值仅为1362欧元,相比之下,克莱奥则是更加划算的选择;在法国,优惠价值为8000欧元,这也意味着购买这两种车的花费相当。

  “结果表明,电动汽车市场财政激励的水平和类型存在巨大差异。”国际清洁交通委员会表示:“例如,荷兰政府对一辆插电式混合动力汽车提供的优惠价值约为38000欧元(约52000美元),几乎为一辆通常汽车底价的四分之三。荷兰政府激励的形式包括免车辆登记和免年度车辆税。相比之下,在德国,电动汽车的拥有者会比拥有非电燃发动机车辆的人缴纳更多的税收,因为最低免税额已经超过了适用于电动汽车的更高的增值税。”

  这样看来,那些寻求推动电动汽车的应用,从中获得气候变化、能源安全、空气污染等多方利益的国家,仍需慷慨地把钱花在税收优惠和其他财政激励方面。该研究报告的作者之一、国际清洁交通委员会欧洲主管彼得-默克通过观察得出结论:“挪威和荷兰的市场就是很好的例子,高水平的财政激励措施直接促进电动汽车的大量销售。”然而,报告指出,还有其他因素在起作用,使得高水平的电动汽车应用和大幅补贴之间不能完全正相关。

  例如,加利福尼亚州已实现高于平均水平的电动汽车需求,但提供的财政激励措施只有国际平均水平。在适度的财政激励之外,相对较为广泛的充电网络、停车优惠、接受新技术消费的文化等非财政性因素似乎也在推动需求。

  彼得-默克指出,英国市场存在的问题是非财政因素造成的。“尽管有相对较高的激励政策,但电动汽车的销售量仍然非常低”,彼得-默克说,电动汽车在英国的市场销量远远落后于挪威和荷兰。

  研究结果表明,财政激励确实重要,但它显然不是影响当今电动汽车市场增长的唯一因素。例如在英国,尽管有着较高的财政激励,但同其他市场相比,电动汽车的在英国市场的份额相对较低。缘于很多混合因素,在主要的汽车市场,国家的财政激励和电动汽车的早期市场增长并不直接相关。

  因此,报告呼吁进行更加全面的研究,来探讨“完整促进早期电动汽车市场的发展的组合政策措施,及政策措施对有效总成本的影响。”报告可能会进一步促进整个汽车行业的乐观态势,电动车和插电式混合动力车可以进入大众市场,特别是那些有全面政策支持的市场。

  然而,报告也特别强调,需要大幅降低电动汽车的前期成本,以确保将来在取消财政激励的前提下,电动汽车具有总成本上的竞争优势。

  日产公司近期将在欧洲建立第二条全电动品牌的生产线,电动汽车技术的支持者们将会为之欢呼。日产公司宣布,他们已开始在巴塞罗那的工厂生产e-NV200电动货车和出租车,作为其在西班牙4.31亿欧元投资计划的一部分。e-NV200,作为加入日产Leaf公司的第二个全电动车型,将出口投放到包括英国在内的大约20个国际市场。在英国,日产最近刚确认了来自英国天然气公司的一份电动货车车队订单。

  “生产第二代电动汽车,对于日产来说具有里程碑意义,”日产计划总监安迪-帕尔默在一份声明中说,“目前,电动汽车是重要的发展方向,许多竞争对手才刚刚推出他们的第一种电动汽车,日产在这方面具有明显的优势。”

  他补充说,日产Leaf公司在桑德兰的欧洲制造基地已创下全球销售110000辆的记录。但许多其他领先的制造商现在也提供纯电动和插电式混合动力车型,不仅是日产,这些公司都希望新兴的电动汽车市场继续呈指数式增长。

译自:2014年5月7日【美国】www.businessgreen.com

编译:工业和信息化部国际经济技术合作中心 丁咚

更多精彩内容参见“中国经济网-国际频道-国际IT行业资讯”  

 

(责任编辑:林秀敏)

分享到:
延伸阅读
中国经济网版权及免责声明:
1、凡本网注明“来源:中国经济网” 或“来源:经济日报-中国经济网”的所有作品,版权均属于
  中国经济网(本网另有声明的除外);未经本网授权,任何单位及个人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它
  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已经与本网签署相关授权使用协议的单位及个人,应注意该等作品中是否有
  相应的授权使用限制声明,不得违反该等限制声明,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时应注明“来源:中国
  经济网”或“来源:经济日报-中国经济网”。违反前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2、本网所有的图片作品中,即使注明“来源:中国经济网”及/或标有“中国经济网(www.ce.cn)”
  水印,但并不代表本网对该等图片作品享有许可他人使用的权利;已经与本网签署相关授权使用
  协议的单位及个人,仅有权在授权范围内使用该等图片中明确注明“中国经济网记者XXX摄”或
  “经济日报社-中国经济网记者XXX摄”的图片作品,否则,一切不利后果自行承担。
3、凡本网注明 “来源:XXX(非中国经济网)” 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
  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4、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在30日内进行。

※ 网站总机:010-81025111 有关作品版权事宜请联系:010-81025135 邮箱:

精彩图片
关于经济日报社关于中国经济网网站大事记网站诚聘版权声明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自律公约广告服务友情链接纠错邮箱
经济日报报业集团法律顾问:北京市鑫诺律师事务所    中国经济网法律顾问:北京刚平律师事务所
中国经济网 版权所有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10120170008)   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107190)  京ICP备18036557号

京公网安备 11010202009785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