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年10月份,由商务部、国家食品药品监管总局、工信部、卫计委等多部门联合推动的,旨在以“奶粉全面参照药品监管”的标准来管理婴幼儿奶粉产品质量安全的“奶粉进药店”试点工作在全国重点城市逐步开展起来。然而,经过半年多时间,试点工作并没有收到预期的效果。相反,由于ATM机销售奶粉存在多方面限制、消费者对试点工作了解甚少、消费习惯短时难以改变以及售价偏高、种类偏少等原因,药店奶粉销售惨淡、市场反应冷清,使得“奶粉进药店”试点项目遭遇搁浅。
在北京金象大药房西四北店和永安堂大药房灯市口店,本报记者了解到,由于销售量上不去,店内不再销售奶粉,销售奶粉的ATM机也早已全部撤走。除了这两家药店,北京地区参与“奶粉进药店”试点的其他3家药店情况也都如此。“顾客看的多买的少,卖得好的话一个月十几罐,平时一个月才四五罐。就是因为卖得不好,ATM机才撤走的。”金象大药房西四北店店长王萍说道。
记者采访时发现,由于试点项目宣传力度不够以及参与试点项目的药店数量少,很多消费者对药店销售奶粉的消息并不知情,即便有所耳闻,有的也直言消费习惯短时间难以改变。“我一般都在孕婴店或超市买奶粉,有次去药店买药才发现店内有卖奶粉的机器,但仔细看了一下发现价格并不比别的地方便宜。”在网络公司上班的夏女士这样告诉记者。
三元奶粉事业部的一位人士告诉记者,消费者更习惯于一站式的购物方式,特别是年轻妈妈,购物时间有限,除了奶粉外,可能还需要购买奶瓶、尿布等婴儿用品,药店显然不能满足她们的消费需求。此外,从目前来看,药店的导购员在对奶粉的了解程度方面尚无法与超市的奶粉导购相比。
不过,据了解,在欧美国家以及我国港澳台地区,药店是婴幼儿奶粉销售的主要渠道,商超、育婴店、网店等均作为补充渠道存在。在内地,婴幼儿奶粉的销售渠道却恰恰相反,而且药店的奶粉售价也是三个主要渠道中最高的。由于药店销售量少,无法达到预期的经营规模,顾客得不到降价、赠品和配套服务(如孕婴培训)等实惠,在与大型超市和孕婴店进行竞争时,药店并无优势。
除了无价格优势外,药店ATM机提供的奶粉品牌和产品有限,根本无法满足妈妈们的正常选择需求。“我家宝宝对牛奶过敏,稍不注意孩子就会过敏,所以选奶粉时我对配方和成分会特别留意。”购买奶粉的吴女士说道。由于婴幼儿奶粉本身的特殊性,不同婴儿的体质要求不同的营养配方,加上家庭经济情况的不同,这些因素都决定了奶粉需求的多样化。
王萍告诉记者,ATM机在便利性、支付方式、取货方式、购买数量以及库存等方面存在各种限制,这种销售方式并不适合婴幼儿奶粉的销售。“一般图省事方便,妈妈们买奶粉都是成箱买。ATM机一次只能出一罐,想多买必须多次投币,这么麻烦肯定不合适。刚开始出于好奇,顾客会在药店买一两罐试试,但基本上没有回头客。”
对于“奶粉进药店”试点工作,消费者以其观望态度表明了对试点项目的不支持,药店方也持保留态度。“药店面积本来就不大,为了摆放ATM机必须腾出相当大的空地,这对其他药品的销售和药店正常营业也产生影响。”王萍说道。据了解,在北京地区试点工作中,药店只充当场地提供者的角色,在消费者关注的价格和种类方面并没有决定权,接下来试点工作如何进行药店也无从得知,只能等待政府相关部门的通知。“之前正是因为缺乏对具体实施环节详细的计划、评估和预测,才使得试点工作半途而废。未来必须对相关环节进行细化。”金象大药房公关负责人宋益刚告诉记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