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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对贸易摩擦 中国渐成熟

2014年03月25日 16:33   来源:国际商报   荣郁

  在中国贸易额不断增加的同时,其所遭遇的贸易摩擦也在增加。为有效应对这一局面,中国建立起“四体联动”的机制,并在实践中逐步完善,取得了较好效果。

  随着中国外贸额的不断攀升,中国遭遇的贸易摩擦也越发严重,中国已经连续多年成为贸易摩擦最大受害国。对此,中国建立了一套“四体联动”的应对机制,且这一机制还在不断完善。

  贸易摩擦加剧

  在中国从贸易大国向贸易强国转身的过程中,其面临频繁贸易摩擦将成常态,中国如何有效化解与贸易伙伴的摩擦和争端是不容回避的课题。

  中国商务部的统计数据显示,2013年,全球19个国家(地区)对中国发起贸易救济调查案件89起,涉案金额36.19亿美元。

  在2013年中国面临的贸易摩擦中,最引人关注的是中欧光伏贸易争端。这场发生在高新技术领域的贸易争端极具代表性,一度让中欧贸易关系极度紧张,这场争端也在一定程度上反映了未来中国所面临的贸易摩擦新形势。“和解协定的主要内容是,大约90家中国太阳能产品企业(约占欧盟市场60%的份额)承诺,向欧盟出口产品的价格将不低于每瓦56欧分,以避免被欧盟征收上述临时性关税。这是我国政府、商会和企业共同努力的结果,商务部的‘四体联动’机制在本案中得到了很好的应用。”德恒律师事务所律师、合伙人任永忠分析道。

  “从这场贸易争端中可以看出,中国遭遇的贸易摩擦已经向相对高端的领域转移,而不是像以往那样集中在纺织品等低端产业领域。”中国社科院世界经济与政治研究所研究员倪月菊分析说,随着产业结构调整和转移,中国高新技术出口会越来越多,这些领域的贸易摩擦不可避免会增多,中国应做更多有针对性的准备。

  在欧盟对华光伏反倾销案件之前,中国遭遇涉案金额最大的贸易摩擦案件是欧盟针对中国无线宽域网络调制解调器的案件,涉及中国企业出口额约41亿美元。

  据任永忠透露,在此案中,主动出击使中国企业成功规避了风险。不过,他强调,这种规避并不是对每一个企业都适用,在欧盟市场问题解决后,中国企业还要考虑在其他市场可能遭遇的贸易摩擦风险。

  新挑战层出不穷

  由于体制和社会经济发展水平存在差异,各国在经济全球化进程中的利益目标并不一致。不同国家的投资环境中政治和经济因素所占的比重是不同的,有的国家仅以政治因素为主导,而有的国家经济因素所占的比重更大。新兴市场国家贸易保护所造成的危害更大,因为这些国家的法律不够透明,存在不完善之处。

  近年来,随着出口量的不断增加,中国与新兴市场国家之间也产生了贸易摩擦,在汇率政策和知识产权保护方面,关于中国的批评之声也不绝于耳。以纺织品行业为例,一位业内人士直言:“今后五年,中国纺织品贸易摩擦将进入一个新的阶段;美国、欧洲、日本三大出口市场方向的摩擦数量会减少,发展中国家的摩擦数量会增加,例如印度、巴西、秘鲁、阿根廷等。传统反倾销、反补贴、特保案件会减少,而技术壁垒、技术标准等贸易摩擦案件会增多。”

  这一发展趋势在北京金诚同达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杨晨处得到了进一步证实。他告诉记者:“从2013年来看,美国的案件越来越少,拉美案件则越来越多。”

  任永忠发现,在当今各个国家的贸易活动中,科学技术扮演着越来越重要的角色,新能源、互联网及其二者的结合被认为是当前和未来正在进行的“第三次工业革命”的制高点,美国和欧盟针对中国有优势的光伏产业动作频频,其实质是在争夺制高点过程中的围堵和博弈。“我国应从战略层面更加重视这一产业,加快启动国内市场,积极应对挑战,以尽快实现由光伏制造大国向制造强国转变。但是各个国家科技的进步程度不同,尤其是发展中国家和发达国家还有一定差距。”任永忠说。

(责任编辑:郭彩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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