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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国加强和完善对非银行类金融机构监管

2011年05月24日 22:15   来源:中国经济网—《经济日报》   陈建
    一系列迹象表明,下一步全球金融监管改革的重点将围绕“影子银行”展开。作为国际公认的推动全球金融标准制定与执行的核心机构,金融稳定理事会日前在意大利罗马召开第七次全体会议时,专门审议了加强对“影子银行”监管的政策建议。接着,国际货币基金组织决策机构——国际货币与金融委员会也在美国华盛顿发表公报,呼吁针对“影子银行”活动引起的风险加强金融部门监督。

    所谓“影子银行”,即指非银行类金融机构,包括投资银行、对冲基金、抵押贷款经纪人或发起人、证券化载体以及其他私人资产池。“影子银行”虽然是非银行机构,但却发挥着事实上的银行功能。它们活跃于全球资本市场,提供丰富多彩的金融产品和理财服务,为次级贷款者和市场富余资金搭建桥梁,成为次级贷款者融资的主要中间媒介。

    过去20年,随着全球经济的日益繁荣和信贷需求的不断增加,“影子银行”发展迅猛,并与商业银行一起成为金融体系中重要的参与主体。在美国,这一点表现得尤其明显。时至2007年初,美国资产支持商业票据、结构化投资工具、拍卖利率优先证券、可选择偿还债券和活期可变利率票据的总资产值已达2.2万亿美元;通过第三方回购隔夜融资的资产增加到2.5万亿美元;对冲基金持有的资产增加到1.8万亿美元;原五大投资银行的资产负债表总规模达到4万亿美元。相比之下,美国最大的五家银行持股公司当时的总资产只有6万亿美元多一点,而整个银行系统的总资产约为10万亿美元。

    “影子银行”的发展壮大,一方面促进了金融市场的繁荣,但另一方面也累积了相当大的金融风险。“影子银行”的基本特点主要有3个。一是交易模式采用批发形式,有别于商业银行的零售模式。二是进行不透明的场外交易。“影子银行”的产品结构设计非常复杂,而且鲜有公开的、可以披露的信息。这些金融衍生品交易大都在柜台交易市场进行,信息披露制度很不完善。三是杠杆率非常高。由于没有商业银行那么充足的资本金,“影子银行”大量利用财务杠杆举债经营。“影子银行”体系创造了大量的流动性,而有关国家的中央银行却未将其纳入统计并及时收紧货币政策。而国际金融危机爆发后,“影子银行”表现脆弱,五大投行在半年内或被收购,或破产,或被迫回归商业银行;三分之二的对冲基金倒闭,到2008年第四季度,资产价格的下跌和赎回使对冲基金的资产缩水一半以上。

    尽管国际金融危机的爆发使此前一直游离于市场和政府监管之外的“影子银行”成为全球金融监管的关注重点,但迄今为止,“影子银行”体系仍只受到轻度监管,监管手段明显缺乏有效性。英国金融服务管理局主席特纳日前表示,没有从系统的角度考虑“影子银行”在国际金融危机爆发前所扮演的角色,是全球监管机构的“根本性失败”之一。他说:“尽管有许多问题来自‘影子银行’体系,但我们目前的多数应对措施都是针对银行机构的。”欧洲央行管理委员会委员、德国央行行长韦伯也指出,如果只对银行系统强化监管,可能会造成资金更多流向“影子银行”,这反而会加剧系统性风险,所以必须加强对“影子银行”的监管。

    为保护金融消费者和投资者的权益,并有效防范由投机和过度杠杆化所造成的金融风险,国际社会正着手将“影子银行”系统和金融衍生品交易系统真正纳入监管体系。特别是金融稳定理事会拟进一步加大对“影子银行”体系的监控力度,包括要求“影子银行”体系执行更高的资产减记标准,对货币市场基金以及其他具有期限转换功能的投资基金或工具设立流动性要求,限制抵押融资或再抵押,对银行向非结构性融资投资基金或工具提供的隐形支持设置资本要求等。

    当然,在对“影子银行”体系的具体监管形式上,有关国家的监管机构目前还存有不同意见:一种是主张直接监管,即要求“影子银行”采用银行系统一样的资本充足率和流动性要求;另一种是主张间接监管,即对与“影子银行”有业务往来的银行提出更高的资本充足率要求。不过,有专家指出,无论采用何种形式,“影子银行”体系最终都将走出国际金融监管的盲区。

(责任编辑:杨海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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