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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亚区域合作联盟(南盟)

2009年07月30日 14:34   来源:新华网   
    1980年5月,孟加拉国总统齐亚-拉赫曼首先提出开展南亚区域合作的倡议。1983年8月,孟加拉国、不丹、印度、马尔代夫、尼泊尔、巴基斯坦和斯里兰卡7国外交部长在印度首都新德里举行首次会晤,并通过了《南亚区域合作联盟声明》。1985年12月,7国领导人在孟加拉国首都达卡举行第一届首脑会议。会议发表了《达卡宣言》,制定了《南亚区域合作联盟宪章》,并宣布南亚区域合作联盟(简称“南盟”,South Asian Association for Regional Cooperation-- SAARC)正式成立。2005年11月,阿富汗加入南盟,成为南盟第八个成员。此外,南盟还有中国(2005年11月)、日本、韩国、美国、欧盟、伊朗、毛里求斯、澳大利亚和缅甸9个观察员。 

    南盟宪章规定,成员国之间以尊重主权平等、政治独立、互不干涉内政和平等互利为原则,促进在经济、社会、文化和科学技术领域的相互合作。这种合作不讨论成员国双边的和有争议的问题。南盟各级机构按照协商一致的原则作出决定。

    南盟的主要机构有成员国首脑会议、由各国外长组成的部长理事会、由各国外交秘书组成的常务委员会等。南盟的常设秘书处设在尼泊尔首都加德满都。南盟首脑会议原则上每年举行一次,轮流在各成员国举行,必要时也可随时召开。

    近几年,南盟区域合作和对外开放步伐加快。2004年1月,第12届南盟首脑会议通过了《南亚自由贸易区框架协定》。根据协定,各国从2006年1月1日起开始逐步降低关税,7年至10年内从30%左右降至零至5%。2005年11月,第13届南盟首脑会议为加强在区域经济发展、消除贫困、反恐、应对自然灾害等方面的合作制定了50条措施,并宣布2006年至2015年为南盟“减贫10年”。2007年4月,第14届南盟首脑会议在印度首都新德里举行。会议通过了涉及减贫、能源合作、环境保护、自由贸易、文化交流和打击恐怖主义等多项内容的宣言。2008年8月,第15届南盟首脑会议在斯里兰卡首都科伦坡举行。会议通过了涉及反恐、消除贫困、能源和环境保护等多项内容的《科伦坡宣言》。

    历届南盟首脑会议 

    第一届南盟首脑会议1985年12月在孟加拉国首都达卡举行。不丹、孟加拉国、印度、马尔代夫、尼泊尔、巴基斯坦和斯里兰卡南亚7国首脑签署了《南亚区域合作联盟宪章》。南盟宣告正式成立。

    第二届首脑会议1986年11月在印度班加罗尔举行。会议通过了《班加罗尔宣言》,并制定了关于发展旅游、货币交换及进行学术交流等内容的合作计划。

    第三届首脑会议1987年11月在尼泊尔首都加德满都举行。会议通过了《加德满都宣言》。

    第四届首脑会议1988年12月在巴基斯坦首都伊斯兰堡举行。会议发表了《伊斯兰堡宣言》和联合公报,要求各成员国信守联合国宪章原则和不结盟运动的宗旨,尊重领土完整、主权独立,不使用武力和不干涉他国内政,并共同努力消除贫困、饥饿、疾病、文盲、失业等共同面临的问题。

    第五届首脑会议1990年11月在马尔代夫首都马累举行。会议通过了《马累宣言》。 



















(责任编辑:师子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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