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币离岸业务是指在中国境外经营人民币的存放款业务。 当前的跨境贸易人民币结算是在资本项下、人民币没有完全可兑换的情况下开展的,通过贸易流到境外的人民币不能够进入到国内的资本市场。在这种情况下,发展人民币贸易结算,就需要解决流出境外的人民币的流通和交易问题,使拥有人民币的企业可以融出人民币,需要人民币的企业可以融入人民币,持有人民币的企业可以获得相应收益,这就需要发展离岸人民币市场,使流到境外的人民币可以在境外的人民币离岸市场上进行交易;使持有人民币的境外企业可以在这个市场上融通资金、进行交易、获得收益。人民银行支持在香港建立人民币离岸市场。人民银行也在研究,能不能在上海建立人民币离岸市场。在人民币没有完全可兑换之前,流出境外的人民币有一个交易的市场,这样才能够促进、保证人民币贸易结算的发展。在新加坡资政吴作栋2011年4月访华后,新加坡也正式加入了人民币离岸市场的竞争当中。
上世纪60年代,西方跨国公司投资重点向东南亚转移,美国银行为了消除美国政府限制资金外流紧缩措施的影响,策划在亚太地区设立离岸金融中心。新加坡政府审时度势,积极发展国际银行业。1968年10月1日,新加坡政府允许美洲银行新加坡分行在银行内部设立一个亚洲货币经营单位(Asian Currency Unit,简称ACU),以欧洲货币市场同样的方式接受非居民的外国货币存款,为非居民提供外汇交易以及资金借贷等各项业务。这标志着新加坡离岸金融市场的诞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