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看中经经济日报微信中经网微信
当前位置     首页 > 国际经济专题 > CE资料卡 > 毕马威 > 毕马威资料 > 正文
中经搜索

毕马威(KPMG)

2010年03月11日 19:16   来源:中国经济网综合   
    毕马威是网络遍布全球的专业服务机构,设有由优秀专业人员组成的行业专责团队,致力提供审计、税务和咨询等专业服务。毕马威的成员机构遍及全球148个国家,拥有超过113,000名员工。我们的目标是把我们所掌握的知识升华增值,裨益我们的客户、员工,贡献资本市场。

    国别:瑞士

    成立时间: 1897年

    总部所在地:行政总部荷兰阿姆斯特丹,业务总部美国纽约

    毕马威(KPMG)于一八九七年由 Peat Marwick International(PMI)和 Klynveld Main Goerdeler(KMG)的各个成员机构合并而成。毕马威历史悠久,发展跨越三个世纪,KPMG的四个字母分别代表其主要创办人的英文名称缩写。

    K代表 Klynveld— Piet Klynveld于一九一七年在阿姆斯特丹成立了Klynveld Kraayenhof& Co.。

    P代表 Peat— William Barclay Peat于一八七零年在伦敦成立了 William Barclay Peat& Co.。

    M代表 Marwick— James Marwick和 Roger Mitchell于一八九七年在纽约共同成立了Marwick, Mitchell& Co.。

    G代表 Goerdeler— Reinhard Goerdeler博士多年来一直担任 Deutsche Treuhand-Gesellschaft的主席,其后出任毕马威的主席。他为 KMG的合并工作奠定了稳固的基础,居功至伟。

    毕马威的专家队伍由多个领域的专业人员组成,以专注了解客户所处的行业情况和独特需求。我们尤其重视以行业专责团队整合行业知识,提供优质服务。

    我们在国内已经建立起银行、金融、电讯、石化、消费品和工业品行业划分的专责团队。同时,来自日本、美国、英国和德国的资深毕马威人员能够处理各国的特殊专业问题,并依据当地的公认会计准则出具报告。

    凭着对各行业和各国实际情况的深入认识,我们向客户提供的专业人员不仅能够洞悉客户所在行业的具体商业问题,而且还能够专心致志地提供一流服务。

    毕马威中国的服务贯通各行各业,跨越各国各洲,务求满足客户的每一项需求。

    审计:我们一贯强调在一丝不苟地查核企业财务数据的基础上,更进一步了解企业的实质问题,并在此原则上坚持不懈地改进审计方法。我们的审计业务包括地区性的法定报表审计和集团内部报表审计,此外,我们还可为客户在境内外证券市场上市及筹资担任申报会计师。

    内部审计服务:我们的内部审计服务部门可协助客户进行风险管理和内控审阅,并就公司监控环境的各个方面向高级管理层提供独立的意见。

    信息风险管理:我们的信息技术专业人员可提供以下各类服务:信息安全、安全电子商务、业务持续经营管理、项目风险管理和信息技术战略。

    税务:我们的税务专业人员能够就中国的个人和企业所得税税务、关税和其他相关事项提供建议。税务工作的重点是帮助企业充分享受国家和地方当局的税务减免政策,并充分考虑境外税项的影响,为客户提供切实可行的建议,提高客户的经济效益。我们能及时了解各地的税务政策,并与税务机关保持紧密联系,从而顺应税务政策的调整变化,协助客户妥善处理税务事宜。

    财务咨询服务:财务咨询部的专业人员各具所长,他们能够为提高客户的股东价值提供裨益良多的意见。无论客户需要收购企业、筹资、调查企业舞弊行为、改善绩效还是精简业务规模,我们的专业人员都能设计并协助实施务实而有效的战略,帮助客户实现目标。

    1911年,William Barclay Peat& Co.和 Marwick, Mitchell& Co.合并成为一家网络遍布全球的会计及专业咨询机构— Peat Marwick International(PMI)。

    1979年,Klynveld、Deutsche Treuhand-Gesellschaft和跨国专业服务机构 McLintock Main Lafrentz进行合并,组成 Klynveld Main Goerdeler(KMG)。

    1987年,PMI和 KMG的成员机构进行合并。自此,它们在全球各地的所有成员机构均以毕马威的名义提供服务,或把毕马威之名纳入其机构名称内。

(责任编辑:杨海洋)

分享到:
延伸阅读
中国经济网版权及免责声明:
1、凡本网注明“来源:中国经济网” 或“来源:经济日报-中国经济网”的所有作品,版权均属于
  中国经济网(本网另有声明的除外);未经本网授权,任何单位及个人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它
  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已经与本网签署相关授权使用协议的单位及个人,应注意该等作品中是否有
  相应的授权使用限制声明,不得违反该等限制声明,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时应注明“来源:中国
  经济网”或“来源:经济日报-中国经济网”。违反前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2、本网所有的图片作品中,即使注明“来源:中国经济网”及/或标有“中国经济网(www.ce.cn)”
  水印,但并不代表本网对该等图片作品享有许可他人使用的权利;已经与本网签署相关授权使用
  协议的单位及个人,仅有权在授权范围内使用该等图片中明确注明“中国经济网记者XXX摄”或
  “经济日报社-中国经济网记者XXX摄”的图片作品,否则,一切不利后果自行承担。
3、凡本网注明 “来源:XXX(非中国经济网)” 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
  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4、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在30日内进行。

※ 网站总机:010-81025111 有关作品版权事宜请联系:010-81025135 邮箱:

精彩图片
关于经济日报社关于中国经济网网站大事记网站诚聘版权声明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自律公约广告服务友情链接纠错邮箱
经济日报报业集团法律顾问:北京市鑫诺律师事务所    中国经济网法律顾问:北京刚平律师事务所
中国经济网 版权所有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10120170008)   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107190)  京ICP备18036557号

京公网安备 11010202009785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