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路透社消息,旨在监管国际金融体系运作状况的金融稳定委员会26日至27日在瑞士的巴塞尔举行成立大会,标志着应对金融危机、评估未来风险的崭新的世界性金融监管机构正式诞生。
金融稳定委员会是根据今年4月初二十国集团伦敦金融峰会的决议建立的。在这次峰会上,与会各方协商决定建立金融稳定委员会以取代过去的金融稳定论坛。这一新机构不仅仅是换个名,而且是在机构、职能等方面做了很大的调整,将对全球金融体系运作起到重要的监管作用。
经过有关各方的进一步磋商,金融稳定委员会设立全体会议和指导委员会,同时成立三个常设委员会:脆弱性评估委员会、监管和管理合作委员会、标准执行委员会。金融稳定委员会主席由意大利央行行长马里奥-德拉吉担任,三个常设委员会负责人分别由国际清算银行总经理海梅-卡鲁阿纳、英国金融管理局主席阿代尔-特纳和加拿大副财长蒂夫-麦克勒姆担任。金融稳定委员会的成员机构包括20多个国家的央行、财政部和金融监管机构以及主要国际金融机构和专业委员会。
金融稳定委员会的职能十分广泛,主要包括:评估国际金融体系运作中的风险,促进各国监管机构的合作与信息交流,协调国际标准制订机构的工作,制订国际性危机的应急预案,等等。
德拉吉表示,自从今年4月以来,有关各方共同努力,在会计标准制订、强化银行资本充足性和流动性、针对对冲基金和信用评级机构的管理和监督等方面取得了重大进展,伦敦金融峰会提出的一系列倡议将于2009年年底付诸实施。金融稳定委员会将建立一套新机制,确保国际金融监管体制达到更高标准。
专家点评
何海峰(中国社科院金融政策研究中心主任)金融稳定委员会开始运作,为国际上对全球系统性金融风险进行管理和控制提供了一个新的平台。在经济、金融一体化背景下,跨国资本流动使各国的金融联系日益紧密,但对跨国金融活动监管的条块分割,合作交流不足,导致金融风险往往被放大。不管是发达经济体还是发展中经济体,除非不参与全球活动,否则都逃不出全球金融风险的冲击。
金融稳定委员会的任务就是在主权国家之外,建立一套包括新兴国家和发展中国家,涵盖主要经济体的制度和机制,加强国际监管的协调与合作。简单地说,其职能首先是制订技术性标准来识别和评估风险状况,其次是提出监管的建议,再者就是一旦出事,按照既定预案进行应急管理。
加强监管可以说是对百年一遇的金融危机的“适应性治理”,短期之内有利于弥合全球金融经济体系的创口。但是,国际金融稳定还有赖于从根本上理顺全球经济体系深层次的矛盾和问题,必须把监管和改革国际金融、货币体系结合起来。
不同国家经济金融发展程度很不一样,制订全球金融监管政策和危机应对预案的时候,应该特别考虑不同国家金融发展程度的差异。鉴于此次危机发源于发达国家,监管的重点应放在对全球经济金融安全具有重要影响的发达经济体、主要国际储备货币和国际金融中心上。
各经济体也应关注自身金融体系是否安全、稳健,在金融开放问题上,对于西方主导的金融自由化思想,应采取审慎和有鉴别的态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