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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同德国的关系

2014年03月21日 13:51   来源:外交部网站   

  一、政治关系 

  中德1972年10月11日建交,关系发展顺利。1989年德参与对华制裁。1992年科尔政府开始调整对华政策,1993年制定以中国为重点的亚洲战略,两国关系全面恢复。

  近年来,两国高层互访频繁。2004年5月,温家宝总理访德,双方宣布在中欧全面战略伙伴关系框架内建立具有全球责任的伙伴关系,并建立两国总理年度会晤机制。2005年11月,胡锦涛主席对德进行国事访问。

  默克尔2005年11月任总理以来,总体保持积极的对华政策。2006年5月21日至23日,默克尔首次访华。9月13日至14日,温家宝总理对德进行工作访问。2007年5月23日至26日,克勒总统对中国进行国事访问。6月8日,胡锦涛主席在德出席八国集团与发展中国家领导人对话会期间会见默克尔。8月26日至29日,默克尔第二次正式访华。2008年7月9日,胡锦涛主席在日本出席八国集团与发展中国家领导人对话会期间与默克尔简短寒暄。9月6日至8日,克勒来华出席残奥会开幕式,其间胡锦涛主席与克勒举行会谈。9月7日至11日,张德江副总理访德。10月23日至25日,默克尔来京出席第七届亚欧首脑会议并正式访华。2009年1月29 日,温家宝总理第三次正式访问德国,双方发表《中德关于共同努力稳定世界经济形势的联合声明》。9月25日,胡锦涛主席在出席匹兹堡二十国集团领导人金融 峰会期间与默克尔简短会见。10月10日至14日,习近平副主席访德。12月17日,温家宝总理在出席哥本哈根气候变化会议领导人会议期间会见默克尔。2010年1月15日至16日,德国副总理兼外长韦斯特维勒斯特维勒访华。4月13日,胡锦涛主席在出席核安全峰会期间会见默克尔。5月17日至21日, 克勒来华进行国事访问。6月26日,胡锦涛主席在出席二十国集团多伦多峰会期间会见默克尔。7月15日至18日,默克尔第四次正式访华,双方发表《中德关于全面推进战略伙伴关系的联合公报》,并同意建立政府磋商机制。10月5日,温家宝总理在出席第八届亚欧首脑会议期间应邀赴德与默克尔会晤,双方发表《联合新闻公报》。11月25日至29日,马凯国务委员访德。2011年1月6日至9日,李克强副总理访德。3月31日至4月2日,韦斯特维勒来华与杨洁篪外长举行中德首轮外长级战略对话并出席“启蒙的艺术”展开幕式。6月27日至28日,温家宝总理第五次访德,与默克尔共同主持首轮中德政府磋商。10月30日至11月4日,全国政协主席贾庆林访德。11月3日,胡锦涛主席在法国戛纳出席二十国集团领导人第六次峰会期间同默克尔进行了交谈。2012年2月2日至4日,默克尔第五次正式访华。温家宝总理与默克尔会谈,胡锦涛主席、吴邦国委员长会见。4月22日至23日,温家宝总理赴德国出席汉诺威工业博览会开幕式及中国伙伴国活动,在汉诺威与默克尔会谈。6月18日,胡锦涛主席在出席墨西哥洛斯卡沃斯二十国集团领导人第七次峰会期间与默克尔进行了会见。8月30日至31日,默克尔第六次访华,与温家宝总理共同主持第二轮中德政府磋商,胡锦涛主席、吴邦国委员长、习近平副主席、李克强副总理会见,双方强调将共同推 进展望未来的战略伙伴关系。10月11日至13日,韦斯特维勒斯特维勒外长访华,李克强副总理会见,与杨洁篪外长举行第三轮中德外长级战略对话并出席中德建交40周年招待会及音乐会、德驻沈阳总领馆开馆仪式。11月28日至29日,中国政府代表、全国政协副主席、科技部部长万钢出席中欧论坛汉堡峰会第5届会议。

  2013年3月15日,李克强总理应约与默克尔总理通电话。5月25日至27日,李克强总理访德。德系李总理履新首访唯一欧盟国家,两国共同发表联合新闻公报,就新四化(工业化、信息化、城镇化和农业现代化)领域合作达成重要协议,在经贸、文化、科技、教育等多个领域取得丰硕成果。9月6日,习近平主席与默克尔总理在出席二十国集团圣彼得堡峰会期间举行双边会见。9月23日,李克强总理与默克尔总理通电话,祝贺默领导的联盟党在联邦议会选举中获胜。

  2007年9月23日,默克尔不顾中方多次严正交涉,执意会见达赖,给两国关系带来严重负面影响。两国外长多次会晤并两度互致信函。德外长表示,联邦政府将本着相互尊重、平等和照顾彼此核心利益的原则发 展同中国的友好关系,承认台湾、西藏是中国领土的一部分,德政府坚决反对台“入联公投”,不支持、不鼓励谋求“西藏独立”的任何努力。此后,中德关系逐步回到正常轨道。

  二、经贸关系 

  双边贸易:多年来德一直是我在欧洲最大贸易伙伴。 2002年我超出日本成为德在亚洲最大贸易伙伴。2012年双边贸易额为1611.3亿美元,同比下降4.7%,其中我对德出口692.2亿美元,同比下降9.4%,自德进口919.1亿美元,同比下降0.9%。今年1月至9月,双边贸易额为1186.7亿美元,同比下降2.6%,其中我对德出口488.3亿美元,同比下降6.5%,自德进口698.4亿美元,同比增长0.4%。我从德主要进口机电设备、铁路、汽车及船舶等运输设备、化学品、光学、医疗仪器等;对德主要出口电器、机械设备、纺织原料及制成品、化学品和玩具等。

  对华投资:德是对华直接投资最多的国家之一,截至2013年9月底,中国累计批准德国企业在华投资项目8289个,德方实际投入233.2亿美元。

  德在华投资领域主要为汽车、化工、发电设备、交通、钢铁、通信等,大部分为生产性项目,技术含量高,资金到位及时。在德中资机构超过2000家。

  据不完全统计,截至2013年9月底,经商务部核准的我对德投资39.4亿美元(不含金融类投资)。

  财政、技术合作:德是对华提供发展援助最多的国家之一。1985年,两国政府签订了财政合作协定。财政合作领域主要涉及自然资源可持续利用、医疗、扶贫、轨道交通及金融等领域。今年5月李总理访德期间, 德国中国商会、在德投资促进机构宣布成立,中德经济顾问委员会正式启动。当前,中德财政合作已逐步提升为互惠互利的合作,促进性贷款成为合作的主要资金来源。截至2012年底,中德财政合作累计生效资金98亿美元。

  1982年,两国签订技术合作协定。援助形式有技术合作项目、粮食援助、紧急援助、项目外奖学金生和资助研讨会。德是欧洲对华技术转让最多的国家,截至2012年底,我从德引进技术累计18398项,金额606.7亿美元。

  2003年4月,德政府决定,在两国财政合作框架内向我紧急提供价值1000万欧元的医疗设备抗击“非典”,是向中国提供援助最多的国家之一。2008年5月汶川特大地震灾害发生之后,德政府及各界累计向我提供价值约2400万欧元的援助,并将中德发展援助项下的2000万欧元用于灾后重建,是向我提供援助最多的欧洲国家。

  金融合作:截至2011年11月,中国银行、工商银行、建设银行、交通银行4家中资银行已在德设立6家分行,人民银行、农业银行在德开设代表处,13家德银行在华设立1家法人银行、5家分行、1家批发分行和11家代表处。人民银行和外汇局在2011年6月首轮中德政府磋商期间宣布在人行驻法兰克福代表处内设立外汇交易室。两国保险业监管机构于2001年9月签署保险监管合作备忘录。目前,德国共有5家保险机构在华设有保险公司。

  三、文化、科技、教育等领域交往与合作 

  文化:两国于1979年签订文化交流协定。近年来文化交流活跃,艺术展览和商演频繁。2001年9月中国作为主宾国参加了第三届柏林“亚太周”。2002年4月,中德签署了《关于中德互设文化中心的会谈纪要》。2005年11月,胡锦涛主席访德期间,双方签署了新的文化合作协定,柏林中国文化中心正式奠基,2008年5月举行正式启用仪式。此外,首届 “中德对话论坛”正式成立并举行首次会议,之后每年轮流在中、德两国各举行一次,共举行五次会议。2010年5月克勒总统访华期间,第二届“中德对话论坛”成立,至今已举行三次会议。在胡锦涛主席和克勒总统共同支持下,德国于2007年至2010年在华举办系列文化活动——“德中同行”。2008年,中德博物馆项目“中国在德累斯顿·德累斯顿在中国”举行,胡锦涛主席和克勒总统担任该活动监护人,两国外长出席相关活动。此外,德是2007年北京国际书展主宾国,中国是2009年法兰克福书展主宾国。2010年7月,中德签署了《关于2012年在德国举办“中国文化年”的谅解备忘录》。2011年4月至2012年3月,中国国家博物馆和德国柏林国家博物馆、德累斯顿国家艺术收藏馆以及巴伐利亚国家绘画收藏馆联合在北京举办《启蒙的艺术》大型展览。 2012年1月至2013年1月,“中国文化年”系列活动在德40余个城市举行。“2013/2014中德语言年”于今年5月正式启动。

  科技:中德两国于1978年10月签订了政府间科技合作协定。在此协议框架下,双方还签订有航天科技合作协定、海洋研究和海洋技术合作协议。1993年双方签署《中德政府在环境与发展领域合作的联合声明》和关于进一步加强中德两国政府间科技合作的《会谈纪要》。1995年双方签署了《关于成立中德高科技对话论坛的谅解备忘录》。1997年4月中德高技 术对话论坛成立,至今已举行四届会议。2000年10月18日, 国家自然科学基金会与德意志研究联合会共建的“中德科学促进中心”成立。12月中德环境合作大会在北京召开。2005年11月,中德在北京共同举办了国际 可再生能源大会,并通过了旨在促进可再生能源发展的《北京宣言》。2006年1月,中德在青岛举办了第二届中德环境论坛。两国已举行了22次科技合作联委会会议。中国科学院、中国社会科学院等研究机构与德国马克斯·普朗克、弗朗霍夫等机构建有合作伙伴关系。2006年11月,中德双方共同举办2005北京 世界可再生能源大会,并通过旨在促进可再生能源发展的《北京宣言》。2008年10月,科技部长万钢访德,与德国教育与研究部长沙万举行会谈,并与默克尔总理共同出席第三届德国机械制造峰会开幕式。2009年3月,科技部长万钢访德,与德国教育与研究部长沙万在柏林共同启动“中德科教年 2009/2010”。2009年6月,科技部长万钢再次访德。2010年7月,德国总理默克尔访华期间,中德发表《中德关于全面推进战略伙伴关系的联合公报》,表示支持设立“中德替代动力平台”,加强电动汽车领域合作。2011年6月,首轮中德政府磋商期间,双方发表《中德关于建立电动汽车战略伙伴关系的联合声明》。2012年8月,中国科技部与德国教研部发表《关于在半导体照明技术领域合作的联合声明》、《关于拓展在电动汽车和气候保护方面合作的联合声明》。

  教育:80年代以来两国教育交流发展很快。2002年4月,两国签订《关于相互承认高等教育等值的协定》,这是中国与西方发达国家签署的第一个此类协定。德还是我最大的职教合作伙伴。截至2012年底,中德合作在德建立13所孔子学院和1所孔子课堂。中国从1974年起向德派遣留学人员。2012年8月,双方发表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与德意志联邦共和国外交部关于共同举办中德语言年活动的联合意向性声明》。

  军事交往:1976年两国在各自使馆互设武官处。2001年2月和2002年3月,两国国防部长实现了互访。2001年9月,中国海军舰艇编队首次出访欧洲时,访问了德国海军威廉军港。2003年,德联邦国防军总监察长施耐德汉上将访华。2005年6月,中央军委委员、总参谋长梁光烈上将访德。2006年10月,施耐德汗上将再次访华。2007年4月, 德国防部长容访华。2008年9月,国务委员兼国防部长梁光烈访德。2010年5月,德联邦国防军副总监多拉中将访华。11月,德国防部长古滕贝格访华。除高层互访外,双方还建立和完善了多层级对话和磋商机制。1997年中德两国国防部首次工作对话在德举行,迄已举行13轮;2002年中德两国首轮防务战略磋商启动,迄已举行5轮。2005年首届中德高级军官安全政策研讨班在德举行,目前已成功举办8届。此外,两军在军兵种、后勤、测绘、后备力量建设等领域的往来与合作富有成效,人员培训领域的合作不断扩大。

  旅游:2002年7月,中德签署了《关于实施中国公民团组赴德国旅游的谅解备忘录》,2003年2月中国公民赴德旅游团首发团成行。2013年1至9月,德国来华人数为48.08万人次,同比减少2.97%;截至2012年,我公民首站赴德人数为33.4万人次,同比增长16.4%。

  省州交往:截至2013年9底,两国已建立70对友好省州(市)关系。

  四、重要双边协定与协议 

  名 称/签订时间

  《两国建立外交关系的联合公报》 1972年10月11日

  《海运协定》 1975年10月31日

  《民用航空运输协定》 1975年10月31日

  《科学技术合作协定》 1978年10月9日

  《中国在汉堡和联邦德国在上海设立总领馆的协议》1979年10月24日

  《文化合作协定》 1979年10月24日

  《卫生合作协议》1980年5月16日

  《铁路合作协议》 1981年9月22日

  《农业科学技术合作议定书》 1981年11月23日

  《所得和财产避免双重征税协定》 1985年6月10日

  《财政合作协定》 1985年6月10日

  《关于建立两国外交部间磋商制度议定书》1988年10月31日

  《环境合作协定》 1994年9月26日

  《关于中国在慕尼黑和德国在广州增设总领馆的协定》1995年7月13日

  2000年6月29日至7月1日, 朱镕基总理在德国访问期间, 两国签署了:

  《两国政府关于在经济、工业和技术领域合作的协定》

  《中德法律交流与合作协议》

  《中德基础设施合作谅解备忘录》

  2002年4月8日至13日,江泽民主席在德国访问期间,两国签署了:

  《关于中德相互承认高等教育等值的协定》

  《关于中德互设文化中心的会谈纪要》

  《关于实施中国公民团组赴德国旅游的谅解备忘录》

  2003年12月1日至4日,施罗德总理访华期间,两国签署了:

  《中华人民共和国和德意志联邦共和国关于相互增设总领事馆协议》

  2004年5月2日至5日,温家宝总理在德国访问期间,两国发表了《具有全球责任的伙伴关系》的联合声明并签署了:

  《中德有关中国东北工业振兴领域科技合作备忘录》

  《中德关于开展计量合作的协议》

  2004年12月6日至8日,施罗德总理访华期间,两国签署了:

  《中德关于在北京中南海与柏林联邦总理府之间建立直通保密线路的协议》

  《中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与德国经济与劳动部关于在中小企业领域加强合作的谅解备忘录》

  2005年11月10日至13日,胡锦涛主席在德国访问期间,两国签署了: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和德意志联邦共和国政府文化合作协定》

  2006年9月13日至14日,温家宝总理访德期间,两国签署了:

  《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华全国青年联合会与德意志联邦共和国家庭、老人、妇女和青年事务部关于中德青年交流的协议》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与德意志联邦共和国联邦经济和技术部关于在中德经济技术合作论坛框架下开展医药经济和生物技术合作的框架协议》

  2007年8月26日至29日,默克尔总理访华期间,两国签署了: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与德意志联邦共和国联邦经济和技术部关于在中德经济技术合作论坛框架下成立能源工作组的框架协议和关于在中德经济技术合作论坛框架下成立环保技术和循环经济工作组的框架协议》

  2009年1月28日至29日,温家宝总理访德期间,双方发表《中德关于共同努力稳定世界经济形势的联合声明》并签署了德国三大博物馆与中国国家博物馆联合办展协议及8项中德经贸合作协议和合作意向。

  2010年7月默克尔总理访华期间,两国发表《中德关于全面推进战略伙伴关系的联合公报》。

  2011年6月28日,温家宝总理与默克尔总理共同主持首轮中德政府磋商期间,两国发表《首轮中德政府磋商联合新闻公报》,中德相关部门签署了:

  《关于同意德方在沈阳设立总领馆的函》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与德意志联邦共和国联邦环境、自然保护与核安全部关于动力电池回收利用合作的谅解备忘录》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与德国西门子公司关于延续合作的谅解备忘录》

  《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与德意志联邦共和国联邦教育与研究部关于进一步深化两国在职业教育领域全面合作、共同设立中德职教联盟的联合声明》

  《中华人民共和国科学技术部与德意志联邦共和国联邦教育与研究部关于建立中德生命科学创新平台的联合声明》

  《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与德意志联邦共和国联邦经济和技术部关于中国作为2012年汉诺威工业博览会伙伴国的联合声明》

  《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与德国联邦交通、建设与城市发展部与德国能源署签署关于建筑节能与低碳生态城市建设技术合作谅解备忘录》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部与德意志联邦共和国食品、农业及消费者保护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农业合作的共同声明》

  《中华人民共和国商务部与德意志联邦共和国经济与技术部关于便利和促进中德双向投资的联合声明》

  《中华人民共和国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与德意志联邦共和国经济与技术部关于成立中德标准化合作委员会的联合声明》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法制办公室和德意志联邦共和国司法部关于深化交流与合作的共同声明》

  2012年8月30日,温家宝总理与默克尔总理共同主持第二轮中德政府磋商期间,两国发表《展望未来的中德战略伙伴关系——第二轮中德政府磋商联合声明》,中德相关部门签署了: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与德意志联邦共和国联邦经济和技术部关于在中德经济技术合作论坛框架下生物技术和医药经济工作组继续进行合作的框架协议》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与德意志联邦共和国联邦经济和技术部关于在中德经济技术合作论坛框架下能源工作组继续进行合作的框架协议》

  《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与德意志联邦共和国外交部关于共同举办中德语言年活动的联合意向性声明》

  《中华人民共和国科学技术部与德意志联邦共和国联邦教育和研究部关于在半导体照明技术领域合作的联合声明》

  《中华人民共和国科学技术部与德意志联邦共和国联邦环境、自然保护和核安全部关于拓展在电动汽车和气候保护方面合作的联合声明》

  《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与德意志联邦共和国联邦环境、自然保护和核安全部关于汽车燃料经济性领域合作的谅解备忘录》

  《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与德意志联邦共和国联邦劳动和社会部联合声明》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部和德意志联邦共和国联邦环境、自然保护和核安全部关于进一步发展中德环境伙伴关系行动的联合意向声明》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部和德意志联邦共和国联邦食品、农业和消费者保护部沼气合作谅解备忘录》

  《中华人民共和国商务部与德意志联邦共和国联邦经济和技术部关于进一步促进双向投资的联合声明》

  《中华人民共和国商务部与德意志联邦共和国联邦经济和技术部关于建立中德经济顾问委员会的联合声明》

  《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部和德意志联邦共和国联邦卫生部关于公共卫生应急与灾害医学合作的联合声明》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海洋局与德意志联邦共和国联邦教育和研究部关于加强中德海洋与极地领域合作的联合声明》(2013-2020)

  2012年10月11日,韦斯特维勒斯特维勒外长访华期间,两国外长签署《中华人民共和国外交部和德意志联邦共和国外交部关于全面加强合作的共同意向声明》。

  2013年5月25日至27日,李克强总理访德期间,两国发表《中德关于李克强总理访问德国的联合新闻公报》,中德相关部门签署了:

  《中华人民共和国发展改革委与德意志联邦共和国联邦经济和技术部关于在节能和提高能效领域加强合作的联合声明》

  《中华人民共和国商务部与德国联邦经济和技术部关于为中德企业开展投资合作提供法律支持的联合声明》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部与德意志联邦共和国联邦食品、农业及消费保护部关于深化农业领域合作意向的联合声明》

  《中国孔子学院总部与德国各州文教部长联席会议常务秘书处关于加强语言教学合作的谅解备忘录》

  《中国孔子学院总部(国家汉办)与德国柏林洪堡大学关于设立中国研究基金教席的备忘录》

  (最近更新时间:2013年10月)

(责任编辑:林秀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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