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看中经经济日报微信中经网微信

商务部:欧盟12月11日应前取消对华反倾销"替代国"做法

2016年01月20日 10:18   来源:中国经济网   

  图片说明:1月20日上午,商务部举行例行新闻发布会,中国经济网进行直播,图为商务部新闻发言人沈丹阳。中国经济网记者吴新竹 摄

  中国经济网北京1月20日讯(记者 苗苏)1月13日欧盟委员会举行全体会议,中国的市场经济地位问题首度被列入了会议议程。会后,欧委会表示对中国市场经济地位的问题将进行全面的评估,于下半年正式提出意见。商务部新闻发言人沈丹阳1月20日就此话题回答记者提问时表示:“无论欧委会如何做出评估,如何提出意见,我们所关心问题的核心是,根据《中国加入世贸组织议定书》第15条规定,世贸组织成员应于2016年12月11日前取消对华反倾销‘替代国’做法,因为这是世贸组织必须遵守的国际义务。” >>点击进入专题

  沈丹阳说:“我们注意到,欧委会最近对该问题进行了内部讨论,我们欢迎欧方就此进行严肃认真的研究。目前距《中国加入世贸组织议定书》第15条终止日期只有不到11个月的时间,我们敦促欧方从中欧经贸合作大局出发,遵守国际义务,尽早采取必要措施,确保如期履行第15条义务,促进中欧经贸关系健康稳定发展。”他说:“当然我们也注意到,近期一些欧盟行业组织不断渲染取消‘替代国’的做法会给当地的就业和经济发展带来所谓的巨大的‘负面影响’。我们认为,这些观点仅代表部分行业利益,欧方全面客观的政策决定不能以此为依据,毕竟多边贸易体系是建立在规则基础之上的,以任何借口不履行国际义务,都将对多边贸易体系造成损害。谢谢您的提问。”

(责任编辑:林秀敏)

精彩图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