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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务部:对华反倾销"替代国"做法必须如期终止

2015年11月17日 10:23   来源:中国经济网   

     

  11月17上午10点商务部举行例行新闻发布会,向媒体通报近期我国商务工作运行情况,并答记者问。图为商务部新闻发言人沈丹阳。中国经济网记者 吴箐 摄  

  中国经济网北京11月17日讯(记者 勾雅文)11月17日上午,商务部举行例行新闻发布会,向媒体通报近期我国商务工作运行情况。商务部新闻发言人沈丹阳在答记者问时指出,钢铁贸易问题和中国市场经济地位问题之间并没有直接的关系,不能将前者作为继续实施歧视性、不公平贸易的借口。中国希望相关国家和地区尽早承认中国市场经济地位,并放弃使用对华反倾销中的“替代国”做法。>>点击进入专题 

  沈丹阳还强调,无论是否承认中国市场经济地位,根据《中国加入世贸组织议定书》的相关条款,反倾销“替代国”的做法自2016年12月11日起都将失去多边法律依据,必须如期终止。条约义务必须遵守是国际法的基本原则,按照议定书的规定,如期终止对华反倾销“替代国”做法这一条约的义务也不例外。

  沈丹阳表示,产能过剩是全球钢铁行业在产业结构调整中面临的共同问题,中国正在采取积极措施优化产业结构,包括削减大量产能,目前中国钢铁业已经削减产能7780万吨。

  据沈丹阳进一步介绍,在削减产能的同时,对于钢铁贸易中出现的问题,中国政府一贯主张通过业界对话沟通、交流合作加以有效解决,鼓励各国产业间积极开展产能合作,共同发展,实现共赢。

(责任编辑:秦陆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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