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经济网11月9日讯 中国外汇交易中心今日发布消息称,为促进中国与瑞士之间的双边贸易和投资,便利人民币和瑞士法郎在贸易投资结算中的使用,满足经济主体降低汇兑成本的需要,经中国人民银行授权,自2015年11月10日起银行间外汇市场开展人民币对瑞士法郎直接交易。
一、在银行间外汇市场开展人民币对瑞士法郎即期(包括竞价和询价)、远期和掉期交易。具备银行间人民币外汇市场会员资格的机构均可在银行间外汇市场开展人民币对瑞士法郎直接交易。
二、银行间外汇市场人民币对瑞士法郎交易实行直接交易做市商制度,直接交易做市商承担相应义务,连续提供人民币对瑞士法郎直接交易的买、卖双向报价,为市场提供流动性。
三、中国人民银行授权中国外汇交易中心于每个工作日上午9时15分对外公布当日人民币对瑞士法郎汇率中间价。人民币对瑞士法郎汇率中间价的形成方式为:中国外汇交易中心于每日银行间外汇市场开盘前向银行间外汇市场人民币对瑞士法郎直接交易做市商询价,将直接交易做市商报价平均,得到当日人民币对瑞士法郎汇率中间价。
四、银行间即期外汇市场人民币对瑞士法郎交易价在中国外汇交易中心公布的人民币对瑞士法郎汇率中间价上下5%的幅度内浮动。银行可对客户挂牌人民币对瑞士法郎的汇价,其买卖价差自行确定。
五、中国外汇交易中心对银行间外汇市场人民币对瑞士法郎直接交易的运行进行管理,并做好技术支持工作。
(责任编辑:秦陆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