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宋晓梧:不要混淆和扭曲养老保险和养老保障

2015年03月21日 11:42   来源:中国经济网   

    由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主办、中国发展研究基金会承办的“中国发展高层论坛2015”年会于2015年3月21日—3月23日在北京钓鱼台国宾馆举行,本届论坛的主题为“新常态下的中国经济”。中国经济网全程直播报道。图为中国经济体制改革研究会顾问宋晓梧发言。中国经济网 彭金美 摄

  中国经济网北京321日讯(记者 秦陆峰)“中国发展高层论坛2015”今日在北京钓鱼台国宾馆举行,中国经济体制改革研究会顾问宋晓梧在“构建公平可持续的养老保障体系”分论坛上发言时表示,经过30多年改革,中国在创造了经济奇迹的同时也积累了许多问题,突出的便是收入分配差距较大。在这种情况下,基本社会保障项目应该提高共济性,以平抑一次分配的差距。 <<<点击进入专题

  以下是文字实录:

  养老保险涉及的问题很多,六分钟的发言我就谈一个问题,提高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的共济性,基本养老保险作为社会保障体系的重要项目,它的建立和完善,它的历程应该和一国的经济社会发展阶、发展水平相适应。中国在从计划经济向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转轨的过程中,上世纪90年代初步探讨并建立了个人账户与社会统筹相结合的基本养老保险制度。改革初期,中国城乡的基尼系数都在0.2左右,上世纪80年代、90年代初分配制度的改革重在打破平均主义,典型的例子就是在基本养老保险制度引入个人账户,因为个人账户是以职工在职时的一定工资比例缴纳了,体现了多缴多得的原则。

  经过30多年的改革,中国的经济社会生活已经发生了巨大的变化,在创造了经济发展奇迹的同时,积累了许多问题,突出的问题是收入分配差距较大。中国城乡合计的基尼系数在十多年前就超过了国际警戒线,包括基本养老保险在内的一些二次分配项目不仅没有缩小一次分配差别,反而进一步的扩大了差别。因此在新的发展阶段,面临一次分配差距较大的现状,基本社会保障项目应该提高公平性、共济性,以平抑一次分配的差距。

  作为基本社会保障最重要的项目之一基本养老保险提高公平性、共济性的方向应当明确。

  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指出,建立更加公平可持续的社会保障制度,坚持社会统筹和个人账户相结合,完善个人账户制度。明确了养老保险制度改革的基本方向,其中关于完善基本养老保险个人账户制度的方向选择始终存在着做空与做实两种观点的争论,在多年做实试点停滞不前的情况下,名义账户成为选择方向,如何设计名义账户,学术界和部门之间存在很大的争议。今年机关事业单位与企业基本养老保险并轨方案出台之后,讨论更加激烈。近期在个别部门的倡导下,不少媒体宣传要建立一个全账户的个人账户制度,也就是说企业的缴纳的20%和职工缴纳的8%统一纳入一个名义账户,叫全名义账户,而取消社会统筹。支持28%全账户设计的人还将养老保险和养老保障对立起来,认为养老保障是国家财政应当负担的部分,养老保险是个人和企业负担的部分。

  这里讨论的是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养老保险是养老保障体系最核心的组成部分,养老保障包括老年津贴,商业养老保险等多项服务,笼统的把养老保险和养老保障对立起来,说养老保障要讲公平,养老保险要讲精算,完全扭曲了概念。当然与普惠制的老年津贴相比,基本养老保险设计要强调自我平衡原则,但社会保险制度自开始创立,明确是三方共担,这就决定了社会保险不能与商业保险完全类比,达到完全的精算平衡,更强调原则方向和作用,必要的时候国家财政出资,精算很重要,但是它的作用是有限的。

  即便是商业养老保险,精算不一定能够达到平衡。美国按照税法建立的各种养老基金是完全市场化运作的,有许多精算师天天在精算,有一个人算出了08年金融危机对这一类基金的影响吗?名义账户是名义缴费确定制,本质上是现收现付的方式,并没有积累,但是支持全账户方案的一些人认为我国需要建立养老基金来应对人口老龄化挑战,这种既强调建立基金积累应对中国老龄化,又主张建立全名义账户的观点是自相矛盾。

  完善基本养老保险,坚持公平的基础原则不能偏离,在这样基础上我们才可以进一步讨论如何有效解决当前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存在的具体问题。

 

(责任编辑:袁志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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